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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麻醉其信徒又何赏不是一种迷信!

时间:2016-04-11  来源:  作者:甘忠荣    发布人:甘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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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麻醉其信徒又何赏不是一种迷信!
    11日凤凰网发表署名徐玉成的  《宗教和迷信有啥区别?权威专家教你分辨》一文。(摘自《宗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一书,作者系原中国佛教协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中国佛学院、中国道学院教师)。作者以“权威专家” 自居。
    对该“权威专家” 的高见,笔者不敢苟同。
    作者称:宗教与人们通常所说的不属于宗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是有严格区别的。
    区别在哪?
   作者列出以下四种区别:
   第一,宗教一般有悠久的历史,有创立本宗教并由信仰者崇拜的教主;宗教有自己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了宗教仪轨,并且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宗教都有信仰者组成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有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教职人员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各宗教并且还开办各种形式的宗教院校。
  第三、宗教是一种世界观,有一套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对社会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对自然科学如医学、天文、建筑等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很深的影响。
  第四、我国当前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等,都由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
    徐玉成先生上述说法回答了“宗教和迷信有啥区别” 吗?
    显然没有!
    显然,上述任何一种所谓区别,并未证明宗教不是迷信!
   比如,宗教有自己成文的经典、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这不能证明不是迷信!宗教都有信仰者组成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这也不能证明宗教不是迷信。同样,宗教是一种世界观,有一套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也不能证明宗教不是迷信。宗教受法律保护也同样不能证明宗教不是迷信!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全部内涵包括、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宗教礼仪和宗教组织四个要素。它的基本特征是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视为超于人间的“神力” ,以幻想追求天堂幸福为目的。它有麻醉人们以幻想代表客观的消积作用,又有唤醒人们弃恶扬善的积极作用。 
    马克思关于宗教有一句名言: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在《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里提出,“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在这里,马克思用形象化的语言显示宗教具有“苦难中的人民的精神安慰”的重要社会功能。
   迷信专指人对事物的一种痴迷信任状态、迷惘地相信;更指盲目的相信、不理解的相信。迷信的本义是“相信了错误的东西”。
     迷信具体指人类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应,是愚昧落后的表现。
     宗教信徒痴迷信任、相信其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这就是唯心的,也是错误的。迷信的本义是“相信了错误的东西”。
    因此,从本质上说,宗教麻醉其信徒,使其“相信了错误的东西”。这又何赏不是一种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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