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南桥公棚2008年第四届春季大奖赛规程
都江堰市南桥公棚2008年
第四届春季大奖赛规程 批准单位:都江堰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都江堰市南桥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都江堰市信鸽协会 公正单位:都江堰市司法公正处 一、参赛条件: 1、凡信鸽爱好者认可本规程均可送鸽参加,赛鸽一经入棚视双方合同成立; 2、集鸽时间从2007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40天的健康幼鸽,并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承认的2007年正规足环; 3、本公棚对参赛鸽统一接种疫苗,如鸽主自行接种清交鸽时说明。 二、收费标准: 每羽参赛费400元,其中饲养费100元,交鸽时先交100元饲养费,2007年11月30日由市鸽会裁判员、参赛代表及公正处查验存棚鸽后15日内交纳参赛费300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参赛费的赛鸽,视鸽主自动放弃,本公棚将有权处理,受益归第三方。 三、奖励办法: 预赛:230公里(±5%公里)剑门关; 取前200名,奖励:冠军:4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200名各500元;前三名发奖杯一樽。 决赛:450公里(±5%公里)凤县: 取前300名,奖励: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各5000元;11-200名各3000元;201-300名各2000元;前十名各发发奖杯一樽。 多羽奖在前200名内凡交12羽(含12羽以下)进3羽者奖3000元名额不限。前200名内凡交40羽以上进奖8羽以上(含8羽)奖6000元,名额不限。(不从复计奖) 鸽王奖:取前3名,预决赛分速相加快为胜,各发奖杯一樽。 四、获奖鸽,归巢鸽的领取办法: 1、凡决赛获奖鸽和归巢鸽在颁奖会后由本公棚组织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第一天拍卖获奖鸽,第二天拍卖迟归鸽。迟归鸽起拍价200元/羽上下。 2、未拍出的获奖鸽凭参赛卡按起拍价40%交纳后领回,归巢鸽未拍出每羽交纳50元,在10日内领回,10后未领鸽由公棚自行处理。 五、竞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本公棚规程。 2、比赛不设伯马制决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归巢鸽起至次日18时止有效。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3、比赛采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计算名次,比赛成绩以扫描顺序为准,在网上同步显示。如扫描系统出现故障,以裁判组裁定解决(裁判组由裁判和监放鸽友组成)。 4、为加强本公棚工作的透明度,为了充分本公棚比赛的公正、公平、公开性。本公棚的封棚、预赛和决赛及施放将采取如下措施: a、邀请都江堰市司法公正处和不低于三个县市、鸽会裁判员和参赛代表对封棚、预赛、决赛和施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司法公正。 b、邀请成都市知名赛鸽俱乐部提供竞翔密码条对决赛鸽实行双重管理,以确保比赛的正确性。 c、公棚管理人员一律不参加集鸽、验鸽。 5、查棚前,赛鸽出现生病、死亡、游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补交鸽不再交纳100元饲养费,查棚后在训飞过程中病亡,受伤,飞失的赛鸽属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6、5公里至150公里训放不少于10次,在网上公布每站次训放结果,以便鸽主掌握自已赛鸽训飞信息。 六、其它 1、饲养和训放过程中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赛鸽伤、亡,本公棚不负赔偿责任,退还每羽参赛费300元。 七、送、交鸽办法及联系人: 1、省内各区市县鸽友可通过各地客运中心将参赛鸽发到都江堰或成都市各客运中心有专人接鸽,接鸽人万先生,电话:028-80871296、028-84123751。成都市联系电话:028-81984698、028-88824368;联系人:郭先生、狄先生;都江堰联系电话:028-88981757、028-81157777、028-87211377;联系人:张先生、周先生、马先生。 2、省内外鸽友如集中交鸽在20羽以上可以直接送到公棚由公棚报销往返火车、客车票,并适当补助差旅费。通过空运鸽友,空运时请将有关手续传真到:028-87273877、联系人电话:张雷:028-88981757 八、收款方式: 参赛鸽款可直接打入农行都江堰市支行营业部。帐号:95599 80461 44733 1517;邮政储蓄都江堰市江安路储蓄所:账号:60652 30012 0013 6659;收款人:周碧洪;电话:028-81157777、13708225167。 公棚地址:四川都江堰市中兴镇 公棚网址:nqgp.crpa.net.cn www.nqsg.com、 nqgp.hpw-js.com、 nqgp.chinaxinge.com 本规程解释权属都江堰市南桥赛鸽中心 都江堰市南桥赛鸽中心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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