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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07年(第十五届)120万元大奖赛竞赛规程

时间:2007-03-09  来源:  作者:   发布人: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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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07年(第十五届)120万元大奖赛竞赛规程

监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一、本届比赛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
二、本届比赛由云南省信鸽协会管理,裁判由云南省信鸽协会统一委派,监督执行裁判工作。
三、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 参赛鸽需佩戴中国信鸽协会承认的所在地区2007年正式足环一枚。
3. 参赛鸽龄28—40天的健康幼鸽。
4. 入鸽期间中心将为每羽幼鸽接种欧洲进口的新城疫苗及鸽痘疫苗。
5. 无论集鸽多少,比赛按规程正常进行。
四、交鸽时间:2007年2月1日至5月30日,在昆明机场、火车南站、昆明各客运站接鸽,电话通知中心。
五、参赛费用:每羽收参赛费360元,交鸽时先交100元/羽饲养费,一视同仁,绝无例外。余下的参赛费260元在裁判查棚后,15天内结清。已交饲养费的按实际的查棚确认损失数(病亡、飞失)将退回实际所交饲养费。未交参赛费的鸽主将按中鸽协的规定取消参赛资格,视为自动放弃,参赛鸽由公棚指定第三者参赛。
六、奖金分配: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共设奖金120万元,预赛、决赛分别设奖,另设综合鸽王奖及团体奖。
预赛:250公里(红岩坡)11月11日,设奖1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11—50名各400元,51—100名各300元。
决赛:450公里(芒市)11月18日,设奖300名;前十名各发进口奖杯一樽;
      冠军:10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20000元,4—50名各10000元,51—100名各3000元,101—300名各1000元。
团体奖:设奖10名,各奖高原团体进口实力杯一樽,冠军还将荣获“五星优胜鸽舍”匾一块。
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各5000元。
参赛鸽要求:团体参赛人所交参赛鸽不少于30羽(含30羽),每30羽为一个组(可交5羽预备鸽)。
团体奖评选办法:每组决赛前300名入围3羽以上(含3羽)可参加团体奖评选。按同一参赛组的获奖羽数排名次,获奖羽数最多者为胜,取前10名。如出现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靠前者为胜。
鸽王奖:设奖一名,发进口鸽王奖杯一樽:奖金:10000元。
参赛鸽要求:同一羽参赛鸽必须在预、决赛的单鸽赛中全部入围。评选办法:预赛、决赛的名次相加除以2,最小数者为胜,若出现分数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七、有效报到期:预赛当天,决赛报到两天。设伯马制。
八、赛前统一训放:5—50公里5次,80—110公里3次,170公里1次。
九、获奖鸽及归巢鸽处理:
11月24日展示拍卖鸽;11月25日10:00举行颁奖拍卖会。
拍卖对象:决赛前300名获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为拍卖组织费。其余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领回,取鸽期限为12月31日,逾期无人领取的归巢鸽,由中心自行处理。奖金税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2007年11月28日        

通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金殿青龙山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摇  邮  编:650224
联系电话(传真):0871—5019569                      联 系 人:杨松平13808731937
汇  款: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杨剑平    卡  号:9559980868548474915
网  址: 云南高原赛鸽网 www.crpa.net.cn    (中国信鸽协会--中鸽网)

             云南高原赛鸽网WWW.gysg.net(可同时直播比赛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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