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全国各地公棚搜索:
搜索

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2006年竞赛规程

时间:2006-06-23  来源:  作者:   发布人:ligs  
分享到:

吉林省浩展赛鸽中心2006年(第六届)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二、   监管单位:吉林省信鸽协会

三、        集鸽时间、司放时间、地点

集鸽时间:200641日至620日,节假日不休息。

10公里速度赛:84日梨树杏山。

30公里速度赛:816日昌图八面城。

50公里速度赛:827日昌图老城。

100公里速度赛:98日辽宁法库。

150公里速度赛:916日辽宁调兵山。

300公里预赛:922日辽宁沟帮子。

500公里决赛:930日辽宁绥中县。

  

四、参赛规则: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协会组织均可参加竞赛。

2、参赛鸽必须是鸽龄25-40日健康幼鸽,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组织承认的2006年正式足环。

3、参赛费每羽收费人民币240元(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参加邀请赛每200羽为一组,交鸽时必须注明参赛组数和相应环号)。

4、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防疫、保健,全程使用荷兰豪鸽速达及德国汉莎诺集团信鸽专用药品、保健品。

五、            比赛办法:

1、赛鸽中心严格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2、采用电子计时系统、大屏幕同步显示,以电脑显示分速的快慢决定名次,特殊情况发生名次并列时,并列名次顺序奖金相加均分,以下名次自然下浮。如电子计时器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时,以裁判员人工计时为准。

3、因天气情况或特殊原因,可以顺延比赛时间。

4、参加团体赛、邀请赛的获奖鸽发生羽数相同等特殊情况以第一名排名在先为优胜。参加邀请赛的鸽友、协会、组织者各得奖金50% 

5、比赛全程均设指定鸽,录取前5名均颁发证书(A100/羽、B200/羽)。第一名40%,第二名20%,第三名10%,第45名均分10%, 剩余20%作为费用。

六、            奖励办法:

(一)10 公里速度赛,奖励前20名,均颁发证书。

冠军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第4-20名各200元。

(二)30公里速度赛,奖励前20名,均颁发证书。

冠军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第4-20名各200元。

(三)50公里速度赛,奖励前20名,均颁发证书。

      冠军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第4-20名各200元。

(四)100公里速度赛,奖励前20名,均颁发证书

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500元、第4-10名各300元、第11-20名各200元。

(五)300公里预赛,奖励前50名,前10名颁发奖杯。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第4-10名各500元、第11-50名各200元。

(六)500公里决赛,奖励前500名,前20名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奖状。

冠军10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第4-10名各10000元、第11-20名各5000元、第21-50名各2000元、第51-100名各1500元、第101-500名各1000元。

(七)团体赛(决赛):奖励前3名均颁发奖杯、奖状。

120000元、第210000元、第35000元。

(八)邀请赛(决赛):奖励前3名均颁发奖杯、奖状。

120000元、第210000元、第35000元。

(九)黑鸽 / 白鸽组(决赛):奖励前3名均颁发奖杯、奖状(以相同羽色集鸽数20%作为奖金)。

145%   235%   320%

七、   其他事项

因特网址:jlsphz.nease.net

电话查询:0434-5299887  13504745000  13844445079  13944404880

    真:0434-5299887

户名:四平市浩展赛鸽中心   帐户:中国银行四平市英城支行

帐号:210916454718091001

户名:四平市浩展赛鸽中心   帐户: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0804220819000936295

1、集鸽期间,参赛鸽发生丢失、死亡集鸽期满前及时通知鸽主补交,逾期属于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训放自5公里起进行15次以上训放。

2、参加比赛未按规定办理参赛手续费用等相关事宜的赛鸽,主办单位有权终止比赛或转让所有权,该参赛鸽奖金及拍卖所得均归转让后鸽友,原鸽主不得提出异议。

3、决赛有效时间为放飞次日12时止,如果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当次比赛鸽均分;如归巢羽数少于获奖鸽羽数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获奖鸽预赛前10名、决赛前300名及境外归巢鸽,在决赛次日上午830分由主办单位组织拍卖,拍卖顺序为第200 - 1名,预赛第10-1名和境外鸽,第201-300名;第301-500名获奖鸽及流拍鸽拍卖会次日上午830分展卖,鸽主可以自行报价或由公棚统一定价,展卖的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作为费用,流展的获奖鸽按底价的40%作为费用。其他归巢鸽由鸽主在7日内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领回,外地鸽友可以在交费后进行托运(托运费鸽主自理),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主办单位有权处理。

5、个人所得税由鸽主自理。

6、本规程未尽事宜按中鸽协《信鸽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7、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吉林省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二○○六年四月一日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