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鑫海赛鸽公棚2011年第二届秋季竞赛规程
120公里探视上手交费,未上手探视的鸽友可根据查棚清单,按实际存棚羽数缴齐参赛费用领取参赛卡。 鑫 海 公 棚 二0一 一年第二届秋季竞赛规程 监赛单位:中国石油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鑫海赛鸽公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即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11年信鸽协会正式足环,参赛鸽须为25-45日龄的健康鸽,凡所在地有疫情均不接收。 二、参赛费:交鸽时间、竞赛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每羽参赛费700元人民币(交鸽时每羽先收100元饲养费)120公里训放结束后7日内交清剩余参赛费600元,后期归巢鸽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 2、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帐户(手续费自理) 中国工商银行: 帐号:622202 0408004626078 张洁 中国农业银行: 帐号:622848 1731448746213 张洁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鸽主姓名、羽数、地址然后传真至公棚。 传真电话:0317-2653666 3、交鸽时间: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 4、外地鸽友可与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公棚负责接机、接站。运输费由鸽主自理。 5、收鸽地点: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化炼油厂东,东环路北行2公里,小门工业区内(鑫海公棚) 电话:0317-2850888 2850999 手机:15076765588 13931763199 13313272220 13785703232 6、竞赛时间: 第一关;2011年10月上旬 180km(±5%) 第二关:2011年10月中旬 280km(±5%) 第三关:2011年10月下旬 480km(±5%) 三、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制定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及本规程。 2、各项比赛裁判员均由石油鸽协指派,进行监督。审定成绩均以电子扫描为准,如发生故障,以现场裁判员裁定为准。 3、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日落1小时后结束,报到期内归巢鸽名次未报满或无归巢鸽,剩余奖金由决赛站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除外) 4、7月中旬进行清棚扫描。参赛鸽如发生病亡,丢失、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不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清棚后发生病亡、丢失,按自然淘汰处理。 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第一关:录取前50名,前10名奖杯 1-50名700元 2、第二关:录取前100名,前10名奖杯 冠军4000元 亚军3000 元 季军2000 元 4-100;700元 3、第三关:录取前500名,前10名奖杯 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 元 季军20000元 4-500名4000元 4,以地区为单位设地区冠军,发精美奖杯一尊,(注:交鸽羽数在100羽以上,河北省内以地区为单位,河北省外以省直辖市为单位) 5、团体赛录取前15名(从决赛站获奖鸽中产生)前十名奖杯 1-15名:各4000元。 三关综合鸽王录取前5名,各发奖杯一尊。成绩以两关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必须是决赛获奖鸽方有资格参加鸽王评比)。 3、团体赛以交鸽6羽为一团体,允许一户多组,可分为A、B、C、D组,交鸽时分组,团体赛名次计算方法:决赛站前5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在前者为胜。 五、获奖鸽、归巢鸽拍卖及归属办法: 1、决赛后颁奖拍卖会(时间另行通知),决赛前200名获奖鸽及两关鸽王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由鸽主提供血统书未拍出的获奖鸽及决赛201名-500名,由鸽主交纳200元领回。 2、未获奖归巢鸽50元/羽,决赛后1 5日内,凭参赛卡领回,过期不领者,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款的相关税项,由鸽主自理。 六、其它事项: 1、未交参赛费的赛鸽,本棚一律不予转让和参赛,由公棚自行处理。 2、比赛前不少于10次以上的训放,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3、拍卖会当日凭参赛卡、交费凭证在本公棚领取奖金。 4、决赛站前50名和两关鸽王由本公棚统一免费拍照并上网发布 5、前期发放的竞赛规程与本规程不符之处按此规程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