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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2011年第四届竞翔规程

时间:2011-04-02  来源:  作者:   发布人:nmglt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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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

2011年第四届竞翔规程

举办单位: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

监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信鸽协会

一、             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赛鸽一经入棚即为合同生效,双方均按照本规程执行。

2、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2011年正式足环。

3、 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5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

4、 参赛鸽由本俱乐部统一接种疫苗,如鸽主自行接种疫苗须在交鸽时声明。

二、             参赛时间、地点、空距   (西南线)

比赛类型
 比赛时间
 司放地点
 空距(公里)
 
预  赛
 2011年9月下旬
 鄂托克前旗
 350
 
决  赛
 2011年10月上旬
 宁夏陶乐
 500
 
挑战赛
 2011年10月中旬
 宁夏中卫
 560
 


注:以上比赛距离以GPS测距实足距离为准;以上比赛时间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切实调整。

三、             参赛费用

1、 每羽参赛费人民币400元,饲养费人民币100元(共计人民币500元);交鸽时必须交清人民币100元饲养费,谢绝赊欠。参赛费以50公里训放裁判上笼清棚名单为依据收取,在清棚后7日内交清同一名下所有赛鸽的参赛费;逾期不交费者,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及参赛权,一律不予参赛,此赛鸽的处置权归本俱乐部所有。50公里训放后如有丢失视自然淘汰,本公棚不予任何赔偿,请鸽主见谅。

2、 境外参赛鸽友交纳等值人民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四、             录取名次、奖金分配及标准

1、 预赛:取前100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0名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500元
 


2、 决赛:取前400名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名
 11-400名
 
60000元
 40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3800元
 


3、 团体赛:取前20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20名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3000元
 


4、 综合鸽王:取前3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5000元
 5000元
 5000元
 


5、 加强赛:取前200名 (加强赛不收参赛费)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名
 11-200名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1000元
 500元
 


6、 团体:鸽友凡在交鸽时同一名下交够6羽即为一个团体,交够12羽为2个团体,以此类推,多交参赛鸽可以A、B、C......区分,训放100公里后一个星期内同一名下即分组,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团体不可多人并组,逾期由本俱乐部系统自动编排为准。

团体录取名额必须在决赛400名获奖鸽中获奖2羽以上者产生,入围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如团体录取名额未满时,剩余团体奖金由获奖团体均分。

7、 综合鸽王以同一羽赛鸽在预赛、决赛中平均分速高者为胜,分速相同时,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8、 清棚上笼羽数超过5000羽,每超10羽增加1个决赛末奖名额,奖金均为3800元。以此类推。

五、             指定鸽

1、 本届比赛预赛、决赛、挑战赛均设指定。指定项目为50元组、100元组、200元组、500元组、1000元组、3000元组,各组取前10名,以及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一把抓。

2、 奖金分配为: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10名均分25%,其余15%为组织费用。一把抓的总奖金的85%奖励获奖者,15%为组织费用。

六、             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归属:

1、 决赛入赏鸽、加强赛获奖鸽、境外鸽都由本公棚分两次组织拍卖,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俱乐部。

2、 流拍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在拍卖后10日内每羽交起拍价的40%领回,逾期由本俱乐部处理。

3、 加强赛拍卖后10日内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逾期由本俱乐部处理。

七、             意外处理

1、 参赛鸽在2011年7月15日前发生病亡、丢失的本俱乐部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50公里训放未能上笼的参赛鸽退还100元饲养管理费。50公里后游棚、死亡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俱乐部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3、在各项比赛间隔期,为了赛鸽体能恢复,公棚将恢复正常操训,此过程如有赛鸽发生损失属于自然淘汰,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赔偿。

4、无论集鸽羽数达标与否,奖金依规程照发。决赛有效期为开笼后至次日19时内有效,如分速相同以电脑打印先后顺序为准。在有效报道期内遇名次未报满时,其获奖鸽分别依所取名次获取,剩余该项赛事的奖金由参加本次比赛的上笼鸽均分,已获名次鸽不参加均分;报道期内无归巢鸽时,除团体奖金外,所余该项赛事的奖金全部由参加本次比赛的上笼鸽均分。

5、若在集鸽中或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交通故障、政府禁令(包括禽流感等)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根据体育比赛原则,本次比赛自动取消,鸽主交100元饲养管理费领回赛鸽,未归巢赛鸽视为正常淘汰,主办单位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若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6、比赛使用电子扫描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如有意外,则以裁判组裁定为准。

7、涉及相关税务事宜,由鸽主自理。

八、交鸽时间、地点、汇款方式

1、收鸽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

   A、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呼清路18公里右转11公里郭顺营村)  全天收鸽

      联系电话    13664746474

   B、呼和浩特市信鸽协会:周六、日上午9:30-下午17:30、周三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13848184867

   C、外地鸽友可通过汽车、火车等托运,并提前告知我方前去接站,请在一周内将饲养费汇入指定账号。

      接鸽电话    15947710600     13664746474

2、汇款方式       建设银行6227 0004 1116 0014 447林莹莹

                  农业银行6228 4808 7033 3840 714林莹莹

                  工商银行6222 0206 0200 3121 095林莹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传真给本俱乐部,并请注明鸽主姓名、电话、赛鸽足环号以便查询。自动传真0471-3303200

九、其他事项

1、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内蒙古信鸽协会颁发的《内蒙古信鸽公棚管理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信鸽协会有关规定。

2、奖金发放、领鸽等事宜均以参赛卡为准,请鸽友妥善保管参赛卡。

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未尽事宜本俱乐部将及时网上公布。

                                

 

 

 

 

                                         内蒙古蓝天翔羽赛鸽俱乐部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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