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鸽友您好!
根据广大鸽友要求,现将本公棚规程最后一条附录做一下更改,更改内容如下:
原文(附:决赛三天内的归巢鸽必须参加加站赛,一周内交清参赛费,如不参加,可由第三方认购,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认购方,加站赛放飞距离550公里,所有名次鸽必须参加拍卖。(参赛费及奖金待定)).
现更改为:
决赛名次鸽进行拍卖,从决赛之日起一周内的归巢的迟归鸽等拍卖会结束后3天内由鸽主凭参赛卡每羽交纳100元管理费领回,过时不领取的必须参加加站赛,一周内交清参赛费,如不参加加站赛并未领取的赛鸽,可由第三方认购,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认购方,加站赛放飞距离550公里,放飞地点比赛时再定,所有加站赛名次鸽必须参加拍卖。(参赛费及奖金待定)。
鹏达公棚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