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赛种鸽中心"2009"第12届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监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一、竞赛项目、集鸽时间、空距及司放地点
1.集鸽(交鸽)时间:2009年2月16日- 5月15日 ;
2.预赛160Km级(±5%)在2009年10月中旬云南省禄丰彩云司放;
3.决赛300Km级(±5%)在2009年10月下旬云南省祥云境内司放。
二、参赛办法及条件
本届比赛由云南省鸽会统一委派裁判员执裁,监督各有奖站次的比赛工作;
1.参赛鸽需佩戴中国信鸽协会承认的2009年正式足环一枚;
2.参赛鸽龄22至30天的健康幼鸽,拒收病鸽,无论收鸽多少,比赛按规程正常进行。
3.幼鸽入棚后将进行新城疫及鸽痘疫苗预防(各一次),已注的必须说明;
三、参赛费用 每羽630元
1.入棚鸽必须交纳饲养费100元/羽,拖欠饲养费的参赛鸽,谢绝咨询和不予上网公布;
2.凡交鸽在15至20羽的都视为一个团体,属团体参赛鸽、交鸽交款到公棚结算且已交报名费的,每羽优惠"50"元,计为"580"元/羽,欠饲养费的不列为团体,不足15羽的均为单鸽赛,查棚收费"630"元/羽,以交鸽报名单为依据;
3.鸽主在交鸽时就必须分为A、B、C组,查棚后不再变更。未能及时交款的参赛鸽归他人所有,且不退报名费(已交报名费的),试为鸽主弃权,鸽主超时同样式为他人,按网上供布的价格认购;
四、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预、决赛奖金分配如下(实行云南 "伯马"制):
1、预赛取前100名,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各2000元、 11-10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288名,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10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4-10名各15000元、11-100名各10000元、101-200名各5000元、201-288名各3000元。
五、特别加奖:
1、团队奖(优胜鸽舍):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20000元、第三名10000元、第四至十名各奖3000元。
2、选两关(预、决赛)都在50名内的排列,名次数小的为"鸽王",奖10000元;
3、预赛前六名各发奖杯壹尊、决赛前十名各发奖杯壹尊,"鸽王"发奖杯,"优胜鸽舍"前三名发奖牌壹块。
六、优胜鸽拍卖
2009年11月上旬颁奖(获上万元奖的将在决赛第三天起由银行汇发至鸽主),10点拍卖,公棚30%、鸽主70%, 拍卖可由鸽主一次性定价,放弃定价的由公棚出资300元/羽收回,反悔的由鸽主出资300元/羽领回,288名以后的由鸽主自愿申请参加竞拍,其余鸽主凭参赛卡于拍卖后20日内领回,逾期不认领的待公棚免费送还或下届集鸽时交归鸽主,若发生损失公棚不予赔偿。
七、竞赛办法
1.本届比赛认真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竟赛规则、2009年1月1日云南省信鸽公棚管理办法及竞赛规则,采用电子计时排名,鸽星网同步显示公布,奖金按国家和当地税务机关的实施办法执行,个人自理。
2.参赛鸽在查棚前发生游棚、丢失、病亡的,集鸽期间可以调换或补交,本公棚按时家飞、路训会产生丢鸽(包括预赛归巢的名次鸽在内),中心不可能赔偿损失,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损失,本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查棚前每月扫描公布一次。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红河公棚。
汇款帐号:何增祥 农行:6228483610059683410
工行:9558802507111183754 建行:4367423910480011343
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200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