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潍坊(国际风筝都)飞翔赛鸽中心第三届秋季大奖邀请赛规程
主办单位:潍坊飞翔赛鸽中心 二、参赛费用: 每羽收费350元人民币,(3羽一组1000元人民币含饲管费),交鸽时每羽赛鸽必须交纳饲管费100元人民币,收费一视同仁。 农行卡号:62284 8029 01897 02712 持卡人:代志琴 三、收鸽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3月1日—2008年5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四、比赛规则、时间及办法: 1、本次赛事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信鸽公棚赛规则》执行。 2、为充分体现竞赛的公平、公正性和透明度,本中心将从80公里路训至预、决赛,从集鸽上笼、运送、司放、监放,均由市鸽会派员及到场热心鸽友代表,监督竞赛全过程。 3、决赛有效报到时间为决赛当日至次日18时,如报到期内归巢鸽不满300羽,剩余奖金均有决赛名次鸽均分。(以电子扫描为准)。 4、预、决赛前10-180公里路训不少于10次。届时本中心将热情欢迎各位热心鸽友监督、监放全过程。 5、赛鸽归巢时,使用自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当众公布名次,预、决赛前及时上网公布上笼参赛鸽明细表。为使竞赛顺利进行,本中心配备先进发电机备用发电。 6、比赛除遇恶劣天气和不可预料的因素须顺延开笼外均按预定时间举行。 7、为避免竞赛时间内网鸽事件的发生,本中心将在决赛开笼后公布司放地及经纬度。 8、预赛时间:2008年10月18日。放飞地:南线-江苏,空距300公里。 决赛时间:2008年10月26日。放飞地:南线-安徽,空距500公里。 五、预、决赛奖励办法: 预赛取30名、前10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4-10名:各1000元,第11-30名各500元。 决赛取前300名,前10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第1名:5万元;第2名:3万元;第3名:1万元;第4-10名:各5000元;第11-50名:各2000元;第51-100名:各1500元;101-200名:各1000元;201-300名:各600元。 双关鸽王奖:以预决赛两关名次相加,名次列前者为先,发精美奖杯一樽,奖金1000元。 白鸽奖:在决赛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列前的白鸽一羽, 发精美奖杯一樽,奖金1000元。 六、团体奖: 1、交鸽10羽以上具备团体赛资格。 2、在决赛获奖范围内获奖羽数多者为先,如获奖羽数相同,则最先一羽先到者为先。 第1名:2万元;第2名:1万元;第3名:8000元;第4-10名:各5000元; 3、指定鸽每羽只能指定一次,预、决赛均可指定前三名发精美奖杯一樽。 A、大指定:每羽300元;B、小指定:每羽100元。 奖金分配:冠军奖励指定费的40%,亚军奖励指定费的30%, 季军奖励指定费的10%,剩余20%购买奖杯。 七、参赛鸽管理及意外损失处理: 1、参赛鸽入棚即佩带电子足环,带环后15天左右开家,半月上网一次,便于鸽友及时了解鸽子状况。 2、如参赛鸽在收鸽期间发生病亡,丢失等情况、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鸽,若2008年6月20日前鸽主来不及补鸽,本中心将退还该赛鸽饲管费100元。 八、探视、交费方式、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本中心规定探视收费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14日。参赛鸽主必须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若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交纳参赛费,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该赛鸽所有权归本中心所有。 2、决赛前200名由本中心展览拍卖,展览拍卖在决赛后第一个星期内举行。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为拍卖费用。 3、决赛前200名获奖留拍鸽及201-300名获奖鸽,鸽主可在拍卖结束后凭参赛卡交100元领回;迟归鸽交50元领回。拍卖结束后,迟归鸽将通知鸽主15日内领回,逾期不领回者,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九、说明事项: 1、无论集鸽数量多少,比赛均按照本规程进行。 2、鸽友将幼鸽交入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3、获奖鸽主如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由鸽主自理。 4、意外情况处理:赛鸽在比赛时,如遇不可抗拒力,出现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比赛无法进行,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中心将退还参赛费)。 5、参赛鸽友请在拍卖前将获奖鸽详细血统书寄至或传真本中心,以备拍卖之用。 6、本规程解释权归飞翔赛鸽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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