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名洋公棚2009年春季第三届竞赛规程
监赛单位:辽宁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海城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海城市名洋公棚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 2008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鸽友将幼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 2.2008年秋季10月下旬100公里训放后于11月上旬探视(允许上手)按存棚羽数每羽 交400元参赛费。 3.2008年12月1日前未交参赛费的赛鸽,全部清除处理,不允许第三方认领参赛。 三.竞赛项目 2.2009年4月12日 260公里 预赛 四平 5.决赛有效时间为次日19时,如未报满500名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团体奖金除外)。 四.交鸽时间、地点: 交鸽时间:2008年5月1日——2008年9月1日 收鸽地点:鞍山市海城腾鳌经济开发区王铁村 联系电话:0412-8910122 传真 : 0412-8910383 中国邮政储蓄 62218 8223 20008 01660 王凤金 五、奖金分配 冠军 3000元 亚军 2000元 4—100名 各500元 2.2009年春季260公里预赛录取200名
第4—200名各500元
冠军 60000 元 第 4- 10名 各9998 元 第11- 100名 各5000 元 第101-200名 各3000 元 第201-500名 各2000 元
1--10名 各1000元 六.其他事项 1.决赛后于4月23日进行拍卖,决赛前500名,及预赛前10名,鸽王前10名,拍卖保底500元, 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承办单位,归巢鸽10日内交50元领回,鸽主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2.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4.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名洋公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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