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全国各地公棚搜索:
搜索

云南省2008年400公里”奥运杯”公棚幼鸽赛规程

时间:2008-01-28  来源:  作者:   发布人:江苏小上海鸽业  
分享到:
 

云南省2008年400公里”奥运杯”公棚幼鸽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云南楚雄太阳鸟赛鸽中心

三、参赛条件:

1、  参加2008年云南楚雄太阳鸟赛鸽中心公棚赛的云南省藉会员,均有资格参加“奥运杯”公棚幼鸽赛。

2、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2008-24”云南标志的全国统一脚环,假脚环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3、  参赛者必须以自已真实姓名登记参赛,并注明所属鸽鸽会,以便计算团体成绩。

四、比赛项目及成绩计算办法:

1、400公里级瑞丽站比赛与楚雄太阳鸟赛鸽中心决赛站同步进行,单独排名、单独计奖。

2、鸽主所获成绩归入鸽主所属鸽会的400公里级幼鸽联赛成绩,参加云南省幼鸽联赛排名。

3、团体赛以鸽会为团体参加,一个鸽会为一个团体,一个团体的参赛鸽不得少于50羽(参赛羽数无上限)。

4、  团体赛排名办法:按每个鸽会参赛总羽数(查棚后的总羽数)与决赛当日归巢羽数的比率高低排名。

五、报到期限为一天,当天归巢有效。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单鸽赛录取前6名,各发奖杯一樽。

2、  团体赛录取前6名,各发奖杯一樽。

七、其他相关条例,按云南楚雄太阳鸟赛鸽中心2008年规程执行。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信鸽协会。

                              云南省信鸽协会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