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全国各地公棚搜索:
搜索

2007年江门市康华赛鸽中心决赛指定鸽规则

时间:2007-11-11  来源:  作者:   发布人:khsg  
分享到:
一、参赛条件:

凡参加决赛的所有赛鸽均可报名参加,若已交费用但无上笼鸽记录则原数退回。参赛鸽允许多人指定(包括鸽主或非鸽主),每羽赛鸽环号在每组内只能允许指定一次,先到先指(以收到投注款为准),获奖鸽奖金由投注人均分。

二、参赛组别:

特设100元组、300元组 、500元组一羽赛鸽可同时参加三组的比赛。

三、奖励办法:

1、指定鸽赛100元奖前十名,300元均奖励前十名,500元均奖励前一名,参赛费的全部除扣除10%的管理费外,其余均用作奖金用途。

2、100元组冠军30%、亚军20%、季军15%,第四名至第十名占5%;

    300元组冠军30%、亚军20%、季军15%,第四名至第十名占5%;

    500元组一把抓。
3、有效期为放出时间至次日十二点为止,获奖鸽未达录取名额,余下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四、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放出当日12点为止(现场指定截止时间为当日12点),望各位互相通传一下。

五、银行汇款

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分行

银行帐号:6227 0031 2701 0006 212    陈 桦 

 

为了不延误阁下的参赛资格,请选择当地中国建设银行汇款,外地鸽友通过汇款后,必须传真其银行凭证以及指定鸽的户名、足环号码、指定类别,传真号码:0750-3583818,待核实后方作有效。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