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全国各地公棚搜索:
搜索

关于在决赛时举行“指定鸽赛”的有关规定

时间:2007-11-08  来源:  作者:   发布人:cxtyn  
分享到:
关于在决赛时举行“指定鸽赛”的有关规定
一、分A、B、C三种方式进行
1、A种方式分100元组、2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每组分别取前三名,奖金分配比例为:第一名40%、第二名30%、第三名20% 中心提10%为费用。
2、B种方式按报名数每满10名取奖一名,分50元组、100元组、300元组。中心提取10%为费用,奖金分配比例待封榜后确定。并在网上和中心在比赛当天早上11:30封榜后公布分配比例和指定鸽名单。
3、C种方式分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每组只取一名(一把抓)奖金比例90%。10%为中心组织费用。
二、在报到期内若名次未取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一把抓只退90%指定费。报到期与比赛期 一致。
三、 交费地点:楚雄太阳鸟赛鸽中心,外地鸽友不能到本中心办理的,可汇款到本中心(汇费自理)。农业银行: 收款人  陈安礼  银行帐号 9559982898428295518,同时必须将汇款凭证和指定鸽足环号决赛当天11:00前传真至本中心。否则后果自负。传真号码:0878-3387366
四、报名交款时间从即日起至比赛当天上午11:00止。上笼前指定的,比赛裁判验鸽上笼若指定鸽飞失,退回指定鸽费,指定鸽一经指定不得更改。指定他人鸽子的,指定人必须征得鸽主同意,否则后果自负,指定费不再退还。
                    
楚雄太阳鸟赛鸽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