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金色阳光赛鸽公棚2007年秋季竞赛规程
监赛单位:河北省信鸽协会、邯郸市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邯郸市金色阳光赛鸽公棚
赞助单位:邯郸市邯雪面粉集团
(一)参赛条件: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出生的30—40天的健康雏鸽,佩带一枚所属国家及地区承认的2007年正式足环。
3 本公棚统一幼鸽防疫,如鸽主自行防疫,请交鸽时说明.
4 收鸽时即佩带电子足环,定期扫描并在网上公布。
5 鸽友将幼鸽送公棚后,此规程即为合同生效,双方应按规程条款执行。
(二)参赛费用、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 每羽参赛费350元人民币。本公棚路训第一次100公里归巢后按存棚鸽实际羽数,收取参赛费。
2 奖金分配:
第一关:150公里录取20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20名各3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二关:200公里录取50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10名各500元、11名—50名各3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三关:300公里录取50名: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50名各5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四关决赛:500公里录取500名:冠军6万元、亚军4万元、季军2万元、4—20名各1万元、21—50名各3000元、51—100名各2000元、101—200名各1500元、201—500名各1000元。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团体:录取10名:冠军1万元、亚军6000元、季军4000元、4—10名各3000元。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团体赛按决赛归巢前500名中羽数多少排列,如羽数相同,名次靠前者为胜。团体12羽为一组,方可参加团体赛,超过12羽另分组,即A、B、C···组。100公里收费时由鸽主指定每组足环号码,一经指定不得更改,确定后网上公布。
四关综合鸽王:录取前十名:奖金各1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三)比赛时间、地点:
第一关:2007年10月21日星期日河南境内。
第二关:2007年10月28日星期日河南境内。
第三关: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河南周口。
第四关决赛:2007年11月10日星期六河南信阳。
遇恶劣天气本公棚有权调整时间,但不更改赛点。
第二次500公里加站赛,由决赛归巢情况拟定方案。
拍卖时间:决赛后下一个星期日。
(四)竞赛规程:
1 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制定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由省鸽协裁判委员会执裁。
2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归巢后截止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获奖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3 决赛由省鸽协委派裁判监督比赛全过程,同时欢迎鸽友代表入住监督,随车监放,并录相为证,上网公开公布。
4 比赛采用先进电子扫描系统,如遇故障不能自动排名,则由现场裁判组按《信鸽竞赛规则》处理执行。
5 无论收鸽多少,奖金如实发放。
(五)公棚管理:
1 收鸽期间,游棚死亡,本公棚负责及时通知。
2 第一个100公里训放后清棚完毕,以后的路训、比赛如有游棚、死亡、丢失均属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责任。
3 第一个100公里训放后7日内交齐参赛费,如鸽主未交参赛费,视为自动弃权,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
4 训放期内5—100公里不少于15次训放。
5 为确保赛鸽有良好的竞赛状态,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后正常家飞。如遇丢失,均属于自然淘汰。
6 严格遵守卫生防疫制度,管理训养制度,工作人员守则。
7 本公棚做出幼鸽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赛。
(六)获奖鸽颁奖,拍卖及归巢鸽归属办法:
1 决赛后下一个星期日上午9点举行颁奖大会,颁发奖金、奖杯、奖状,并展示获奖鸽,会后举行拍卖。
2 决赛前500名及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为拍卖会场费用。请鸽友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3 鸽王拍卖底价1000元,如溜拍,本公棚按拍卖底价收回。
4 未拍出的获奖鸽交100元凭参赛卡领回。迟归鸽交50元凭参赛卡领回,决赛后15日内领取,逾期由公棚处理。
(七)交鸽时间、地点:
1 收鸽时间:2007年3月1日—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 交鸽地点:鸽友可交送到本公棚的各地集鸽点,就近交鸽。
3 联系方式: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215省道与天雄路交叉口向北2公里东侧金色阳光赛鸽公棚(兴化寺西邻)。
电话:0310--6509818 传真:0310-6509818
网 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
农行帐号:95599 8172 08567 40917 秦好永
建行帐号:4367 4201 1135 8221 337 秦好永
联 系 人: 秦好达 联系电话: 13643208508
杨大磊 联系电话: 13831088520
总 教 练: 尹拥军 联系电话: 13930081309
(八)其他事项:
1 所有奖金拍卖款税费由鸽主自理。
2 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3 本规程解释权归邯郸市金色阳光赛鸽公棚。
河北邯郸金色阳光赛鸽公棚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