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沈阳爱亚卡普公棚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沈阳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沈阳爱亚卡普信鸽有限公司 一、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加。幼鸽交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刻生效,双方必须遵守。 2、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龄健康鸽,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7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 3、参赛鸽由承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参赛鸽已接种疫苗的必须在交鸽时主动声明,交承办单位备案。 二、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2007年沈阳爱亚卡普公棚大奖赛200公里预赛, 地点 北线200公里 日期: 2、2007年沈阳爱亚卡普公棚大奖赛300公里预赛, 地点:北线300公里 日期: 3、2007年沈阳市幼鸽特比环锦标赛暨爱亚卡普公棚大奖赛500公里决赛 日期:2007年10月5日(阴历二十五)星期五, 地点:北线500公里 4、团体赛:每累计送鸽10羽以上者可获得团体赛资格,以决赛获奖羽数最多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交款时,确定环号,每十羽为一组。 5、鸽王赛:三关累计分速最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分速最高者为胜。 注:以上比赛如遇恶劣天气时间可作调整,即时上网通知 。 三.比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最新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各项比赛裁判员由各地协会选派,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集鸽、运输司放、监放成绩审定等项工作。500公里决赛时,市协会与公棚互换电脑操作人员,以示公正。 3、比赛采用GPS测距系统,计时使用德国最新“帝普士”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分速高者名次领先,分速相同按计时系统自动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本次比赛取消5日后重新集鸽比赛。 4、预赛限当日日落前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后至次日18时结束,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开笼至次日日落前无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 注:前二关预赛隔日归巢鸽,无资格参加鸽王评选。 四、双赛事参赛细则 每羽公棚决赛参赛鸽均有资格参加沈阳市信鸽协会举办的“沈阳市幼鸽特比环锦标赛”。公棚鸽与沈阳市参赛会员鸽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司放,统一计算成绩,入赏者根据名次发放锦标赛奖金及奖杯、奖状。 五、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每羽参赛费350元,交鸽时不收任何费用,200公里预赛前交全款。 2、交鸽时间: 3、交鸽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马背村 电话:024 / 89891288 董事长:王志军 总经理:李鹰 13998103610总教练:石峰:13478297595 。 4、外地参赛鸽可空运到沈阳桃仙机场,沈阳北站及长途车站,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 5、外地鸽友参赛费可直接存入以下银行卡帐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将汇款单注明参赛鸽主姓名、地址、电话后传真到本公棚以备查收。传真:024/89894477 中国农业银行 6228 4800 4000 0653 515 李薇 中国建设银行 4367 4207 3478 0162 249 李薇 六.奖励办法及录取名次 沈阳市爱亚卡普公棚大奖赛 1、200公里预赛奖励前50名,前三名发奖杯,4~50名发奖状。 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50名1000元。 2、300公里预赛奖励前50名,前3名发奖杯,4~50名发奖状。 冠军2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50名各1000元。 3、500公里决赛奖励前360名,前10名发奖杯,11~360名发奖状。 冠军8万元、亚军5万元、季军3万元,4~10名各10000元,11~20名各5000元,21~50名各3000元,51~200名各2000元,201~360名各1000元。 4、鸽王赛取前十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 冠军3万元,亚军2万元,季军1万元 4-10名各奖名家外籍鸽一羽(附血统书) 5、团体赛取前十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 冠军3万元、亚军2万元、季军1万元,4~10名各3000元 沈阳市幼鸽特比环锦标赛 冠军2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5000元,4~10名各2000元,11~20名各1500元,21~50名500元,51~300名各200元,前10名发奖杯,11~300名发奖状。 七、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及办法 1、预赛前十名,鸽王前十名,决赛前360名获奖鸽及外籍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获奖鸽主凡提供血统书者,拍卖会上均如实介绍。 2、未拍出的获奖鸽,鸽主凭参赛卡交纳100元手续费领回,迟归鸽凭参赛卡交纳50元手续费领回,拍卖结束20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者,视为放弃,由承办单位处理,收益归承办单位所有。 3、参赛费必须在200公里比赛前根据网上公布存棚羽数全额一次性交清,如鸽主未办理交款手续,视为鸽主放弃全部权利,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 4、获奖鸽的相关税项,由鸽主自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按国家及中鸽协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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