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凡参加湛江市赛鸽中心的参赛鸽清棚前损失鸽及游棚鸽,按原交参赛费全额退还鸽主。(以清棚数为准)二、比赛期间如发生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比赛,如疫情、上级通知禁赛等等。将所有参赛费每羽扣除饲养费及训放费50元外,其余的参赛费和参赛鸽由鸽主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