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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2012年(第四届)秋季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2-03-02  来源:  作者:   发布人:10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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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云 外 水 庄 赛 鸽 中 心

2012年(第四届)秋季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坚持诚信阳光理念,塑造公平公正平台,追求共赢美好愿望!

 

监赛单位:江苏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协办单位:无锡市信鸽协会

支持单位: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

一、参赛规定及参赛费: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必须佩带信鸽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协会发行的2012年统一足环一枚。

3、鸽龄为25-45天的健康鸽。凡有疫情地区的信鸽概不接收。

4、交鸽实行实名制(或以鸽舍名称加鸽主姓名)。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如果鸽主已接种疫苗请交鸽时说明。

5、参赛鸽每羽1500元。境外鸽每羽收取等值人民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6、境外鸽须出示或交验进关凭证,并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7、无论集鸽多少羽,总奖金不变。

二、参赛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

(1)预赛:300公里,司放地点安徽蚌埠。时间为2012年11月3日。录取前100名,前10名颁发奖杯。奖金分配: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4-10名各5000元,11-100名各2000元;

(2)决赛:500公里,司放地点河南商丘。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录取前400名,前50名颁发奖杯。奖金分配:冠军220000元,亚军150000元,季军100000元,4-10名各50000元,11-50名各15000元,51-300名各10000元,301-400名各6000元;

(3)团体赛:

训放过长江(约离公棚50公里)后开始正式编组,当过长江站训放后,本中心即上网公示数据,自公布之日起7天期间内,鸽主必须确定小团体赛或大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如超过组别数量,则编组以A、B、C....依此类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如过编组期,则由本中心以电脑自动按序编组。

小团体赛:参赛鸽主名下送鸽羽数满10羽以上(含10羽)为一个小团体,就具备参赛资格。录取方式:以500公里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内,以鸽主个人名下单项小团体组别的入赏获奖鸽羽数最多者为胜,如遇羽数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领先者为胜。

录取前25名,均颁发奖杯。

奖金分配: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25名各10000元;

大团体赛编组:参赛鸽主名下送鸽羽数满30羽以上(含30羽)为一个大团体,就具备参赛资格。录取方式:以500公里决赛上笼扫描清单为准,鸽主个人名下大团体组别中上笼羽数最多者为胜,如遇羽数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领先者为胜。

录取前5名,均颁发奖杯。

奖金分配: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5名各10000元;

(4)鸽王赛:以同一羽赛鸽预赛、决赛(300公里和500公里)综合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遇分速相同,则以500公里决赛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录取前20名,均颁发奖杯。

奖金分配: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20名各10000元;

三、交鸽时间与汇款方式

1、收鸽时间: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1日止。

2、收鸽期间所有参赛鸽不收取饲管费,查棚(清棚)注册于8月份进行,查棚注册后在10天内一次交清参赛费。如在10天内未交,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

3、为保证参赛鸽质量,本届限收5000羽,满数即终止收鸽。

4、鸽友交鸽可交至当地或附近收鸽代理点,如需通过航空、铁路或长途托运的,请办妥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并提前通知本中心以便接鸽。

5、如有鸽友以汇款方式交纳参赛费,请汇至以下帐户(手续费自理),并在汇款单凭据上签署参赛名称、鸽主姓名、电话、地址后,及时传真至本中心,以便核准后开具参赛卡。

开户行:江苏江阴市月城镇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8480431036353016

中 国  银 行      户名:高峰     帐号:601382610203888577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1503000006159170

总经理:高峰                   总教练:郭建新

联系人: 诸立军15261611616    庄力军15061778030

公棚联系电话:0510-86596333(传真)

网址:www.jsywsz.cn(本中心网站)     jsywsz.chinaxinge.com

公棚地址:中国·江苏·无锡江阴市月城镇双泾云外水庄生态园内

四、竞赛规定

1、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上述预赛、决赛日期,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如期进行,将择期举行,并上网公示和发短信告知。

3、查棚将由江苏省信鸽协会选派裁判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存棚羽数。比赛所需的裁判,预赛由无锡市信鸽协会选派裁判员负责执裁、决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派裁判员负责执裁。

4、查棚前信鸽死亡、丢失,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查棚后发生游棚、死亡的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5、比赛前本中心将进行8-15次训放。

6、比赛使用科汇电子扫描记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组做出最终裁决。

7、有效报到期:预赛自司放开始至当日18时止。决赛必须贴有防揭动密封不干胶软环,自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不足录取名额50%,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归巢鸽获奖名次达到或超过50%,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8、所有训放站将在司放地以实拍录像与照片全程记录放飞情况。

9、为了提透明度,本中心定期将赛鸽的生活状态用视频或照片的形式上网公布,同时家飞扫描数据也同步上网。

10、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需提出书面申请仲裁的,将委托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

五、归巢鸽归属

1、获奖鸽和外籍、港澳台归巢鸽,由本中心统一组织拍卖,请鸽主将获奖鸽血统书在决赛后一周内交(或快递)至本中心,境外拍卖鸽须出示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发放奖金及领取拍卖款。

2、获奖鸽拍卖暨颁奖大会,将在决赛结束20天左右将举行(具体日期将上网公告或发短信告知)。

3、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用于公杂费。

4、获得名次以外的归巢鸽,在决赛结束后20天内交50元领回,如在拍卖之日后7天内不领回视为鸽主放弃,由本中心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如遇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按规定交纳。

2、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及经济责任。

3、本中心所有人员,均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参加本中心比赛。

本规程解释权归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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