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鸽协会2007年竞赛规程
四、竞赛办法:
1、 比赛报到中,若出现两羽(以上)相同足环号码的足环(软件自动识别),意味着其中必有假冒足环。遇此状况,主办单位有权召约参赛者持赛鸽、足环证前往指定地点接受审查,会员当无条件执行。
2、 市级竞赛实行“一榜定案制”(指空距争议。查处作弊、违规行为除外)。
3、 市级竞赛(含特比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放飞当日起算):300-500公里二天、600-700公里三天、1000公里(含)以上五天。录取名额为参赛羽数的10%。一律不延长报到时效。遇有效报到期内未报满规定名额时,所余奖金累积相加,由当场比赛前十名均分。
4、 新入会、变更地址不足两个月者不得参赛。迁址会员在未申请变更或尚未进行重新测距前擅自参赛者以作弊论处。
5、 市鸽协不介入基层协会与参赛者之间的空距纠纷,但确属市会会员,发生漏测空距者,可与市鸽协沟通,必要时由基层协会(俱乐部)或本会予以补测。各竞赛主体不得以“无空距”为由剥夺其竞赛成绩。
6、 市级竞赛仍采取入户验棚与召约到会复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受检者须无条件地接受查验,否则其成绩不予确认。
7、 “信鸽竞赛报名单”必须实施裁判员双签字制度。
8、 同一环号重复报到者以最末一次时间录取,数据错误则取消成绩。
9、 集鸽之前,遇异常气候时,主办单位有权作出推迟、取消比赛之决定。建议会员在集鸽前两小时内拨打96888288、96051168查询集鸽与否信息;赛鸽放飞当日9点以后播报放飞信息。
10、 参赛时,会员应自行将足环表面擦拭干净,否则密码脱落责任自负。
11、 比赛期间限于人手,概不解答赛况、排名等相关问询,详情可登陆本会网站。
12、 “信鸽竞赛报名单”不得漏填、涂改。报到备案电话须与实际报到号码相一致,否则取消成绩。
13、 市级比赛以及委托基层协会承办时,基层协会、俱乐部,一律不得接受持基层协会各种形式的“卡”、证参赛,也不得接受训放鸽。
14、 市级竞赛一律采用双联“信鸽竞赛报名单”。
15、 市级竞赛各集鸽点一律不准擅自变更集鸽起止时间
五、 领奖办法及时限:
1、 市级赛奖金、证书均在各站放飞10日后领取,领奖时限为一个月,逾期未领予以充公。春季赛奖杯统一在6月1日—20日领取;秋季赛奖杯12月1日至20日领取。
2、 市级各级别比赛前100名提前制证,其制证费从奖金中抵扣,其它名次者视会员意愿取舍,但须事先声明。
3、 集鸽、报到期间不办理领奖、证事宜。
4、 领奖、证及奖金时须持有效会员证、足环证。
六、 说明事项
1、 赛鸽在运输途中,遇交通意外等不可预见原因致赛鸽伤、亡时,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退还死亡鸽当场参赛费)。
2、由于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涉及京、津、冀三省市协调问题,截止到本规程刊印时止,尚未形成竞赛方案。为不耽误全市竞赛计划的发布,现将本规程制定下发,市鸽协将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和追加赛项,因此,请会员留意本会网站、短信以及集鸽点书面通知。
七、 未尽事宜参照市鸽协历年规定执行。
八、 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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