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信鸽协会文件(筑鸽字[2014]第2号)
贵阳市信鸽协会文件
筑鸽字[2014]第2号
关于2014年贵阳市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程的通 知
一、主办单位:贵阳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11月20日(见春季竞赛附表) 三、竞赛项目及有关规定: (一)省级通讯赛:(全省排名) 赛项: 500公里放飞当日起计算三日内归巢有效 700公里放飞当日起计算十日内归巢有效 1000公里放飞后第一羽巢鸽报到计算三十日内归巢有效。 (二)2014年度鸽王赛省、市级排名赛: A组:短距离鸽王(100-4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4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空距限定在100至35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75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鸽王(300-600公里) 同一参赛鸽在2014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至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40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鸽王(5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4年度所获得3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1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65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D组:全能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4年度所获得6次最好比赛成绩(其中包括1-3次A组比赛成绩,1-3次B组比赛成绩,及1-2次C组比赛成绩)。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5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三)鸽王赛资格: 1、由省鸽会负责组织,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各地市级信鸽协会上传至中鸽协官方网站鸽王赛评比系统的成绩,省鸽协每月集中审核一次,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2、成绩上报、评选、奖励等按中鸽协有关鸽王赛规定办理。 3、奖励:全省取前10名,前3名奖杯壹座,奖状各壹张,4至10名塑封奖状各壹张。 四、竞赛规程: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五、参赛要求: (一)凡交2014年度会费的会员均有权参赛。 (二)参赛鸽应佩带中鸽协发行的23统一足环及纪念环均可参赛。 (三)参赛会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市会组办的赛事一式两份,省会组办的赛事一式三份,国家赛一式四份,如有误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四)各级别赛前十名归巢鸽,必须鸽合裁判验棚。 六、报到方法: (一)采用卫星定位仪测量坐标,由电脑自动计算成绩排名。 (二)赛鸽报到实行双轨制,采用机械鸽钟与电子扫描钟同时进行报到。机械鸽钟及电子扫描鸽钟应按说明书使用,否则按持鸽报到处理。 (三)机械鸽钟、电子扫描鸽钟(指不能网上上传数据钟)市区限时为60分钟,郊区限时为90分钟,清镇市限时为90分钟。修、开、息限时为120分钟,请勿超时,超时按持鸽报到处理。 (四)各级别赛归巢鸽报到验证应证件齐全。(会员卡、报名单、上报成绩含足环证、血统书)。 (五)各级别赛报到有效成绩发奖状,超过有效报到期限以下日期发归巢证,交工本费2元。 通讯赛: 有效期内 有效期后 1、500公里以第一羽到报三天内为有效; 500公里有效期后不予报到; 2、700公里以第一羽报到七天内为有效;700公里有效期后十天内; 3、1000公里以第一羽报到二十天内为有效;1000公里有效期后十五天内。 (六)超过以上日期的归巢鸽一律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奖励: (一)通讯赛前三名奖杯各壹樽。 (二)奖金:500公里冠军500元,亚军300元,季军200元; 700公里冠军600元,亚军400元,季军300元; 1000公里冠军1000元,亚军600元,季军500元。 (三)鸽王赛前十名奖杯各壹樽,鸽照壹套。 (四)奖金:A组100至400公里冠军3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至10名各500元。 B组300至600公里冠军4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4至10名各600元。 C组500公里以上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1500元,4至10名各600元。 D组全能鸽王700公里以上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1500元,4至10名各1000元。 八、其它事项: (一)使用爱羽扫描鸽钟的会员请在赛前对鸽钟进行检测,拨出GPRS天线,检查内存卡话费是否充足,检查GPS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问题请与协会技术人员联系解决。如会员在扫描鸽钟中输入信鸽信息有错误,责任自负。 (二)电子扫描钟属电子产品,随时有可能出现故障,在赛前应作好检测。(如安装、操作不当造成漏扫、漏传、无数据或上传超时的诉求,受外界影响造成电子环丢失、损坏、无数据或漏扫等问题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贵阳市信鸽协会。
贵阳市信鸽协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报:贵阳市体育总会、贵州省信鸽协会 发:全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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