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全国各地协会搜索:
搜索

成都市第四届秋季联赛规程

时间:2011-07-06  来源:  作者:   发布人:ok028  
分享到:

 

10元参与 两关比赛 百万大奖

4000个名额 两次进奖机会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及赛区划分:

第一赛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

第二赛区:成华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三环内)

第三赛区:彭州市、都江堰市、郫县、新都区新繁镇、新都区清流镇

第四赛区:双流县、温江县、双流华阳、龙泉驿区、高新区(三环外)

第五赛区:崇州市、蒲江县、大邑县、新津县、邛崃市

三、参赛资格及办法:

1、成都市信鸽协会2011年注册会员;

2、自愿购买参赛足环;

3、报到使用"爱羽牌"09款电子扫描器及"爱羽牌"机械鸽钟;

四、购环参赛费:10元/枚(不含统环1.5元/枚);两关比赛时各区(市)县鸽协可再设

奖。各关比赛市鸽协按赛区设十取一、及小组赛。

五、设奖方案:两关比赛,总设奖名额共4000名。两关赛五个赛区均分别设奖,单羽奖-伯马制

各赛区前三名颁发奖杯。集鸽、监放裁判、查棚裁判由市鸽协裁判部统一派遣。

第一关:北线300公里各赛区分别设奖,自行选点司放

比赛时间: 20119月下旬-10月上旬(视天气情况定集鸽日期);

单羽奖采取伯马制,见鸽当日有效; 上笼收运费:4/

奖项

赛区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

11名以后

各奖200

录取名额内6羽为基数

第一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350名

取前10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二赛区

1万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1000名

取前15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三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350名

取前10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四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350名

取前10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五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320名

取前10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二关: 秦岭(各赛区分别设奖,统一时间、地点司放)

比赛时间: 201110月中旬-10月下旬(视天气情况定集鸽日期);单羽奖采取伯马制,见鸽24小时有效; 上笼收运费:6/

奖项

赛区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

11名以后

各奖200

录取名额内6羽为基数

第一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220名

取前6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二赛区

1万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600名

取前10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三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220名

取前6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四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220名

取前6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第五赛区

8千元

4千元

2千元

1千元

11-220名

取前6各奖1千,羽数相同以综合分速高者列前

六、两关鸽王:取前10名,各奖1000元。颁发奖杯,以两关综合分速快者取胜,并参加成都市

第三届中外名鸽展暨拍卖。

七、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届比赛规定的成都市信鸽协会2011年注册会员均可自愿购环,登记购环后,一律不退。

发行时间:20101210日起售。 查询网址:WWW.CDHPA.COM

咨询电话:18980909387(市鸽协)、13568851756(城西服务中心)18980906376(城东服务中心)

2、足环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不得佩戴双环及标志环。

3、报名者须填写一式三份信鸽竟翔报名单。填写应字迹清楚、工整,鸽棚号、经纬度、地址、联

系电话等内容真实,错填者成绩无效。

4、本届比赛采用"爱羽"牌鸽钟和"爱羽牌"09款电子扫描计时器。前20名和多羽奖须电话报

到,每日交钟截止时间:22:00。

5、参赛会员应按说明书正确使用鸽钟、电子扫描器,密码条必须缠绕在投放柱上,大头朝上,放

入鸽钟内,空格打入和空格以后计时成绩无效。

6、本届比赛为体现公正、公平原则,对参赛会员成绩不真实者,欢迎进行举报,(举报须是实名)

并将对举报者信息进行保密。裁判部有权委派裁判员到棚执裁和对进奖鸽进行查棚,到棚执裁

及查棚时不配合和被俘鸽、死亡鸽、无鸽者成绩无效。

7、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的意

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延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只退参

赛费,举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8、会员所得奖金税费由会员自理。

八、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和补充修改权属于成都市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06日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