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鸽协出台新办法遏制仿冒足环
天津市信鸽协会文件 津鸽竞字[2011]1号
关于遏制仿冒足环建档、参赛的处置办法
为确保信鸽竞赛活动的公平性与严肃性,有效遏制仿冒足环进入电子数据建档、比赛环节,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望本市各竞赛主体及会员遵照执行。 一、 简易处置方式: 1、凡本市会员参赛鸽建档,遇他人相同足环号码注册在先而导致建档不能时,后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足环系由市鸽会、郊区县鸽会正规渠道领购的,或能够证明自已所持有的足环系由本会网站拍卖所得的,各竞赛主体便可判定与其相同号段的足环为伪品。 2、经初步认定为真环持有者的会员,须由当事人填写《正规渠道购入足环保证书》(附后,可下载)交由建档主体存档。 满足以上两项基本条件者,各竞赛主体有权通过系统后台删除与真环持有者相同号段、由他人抢先建档的足环数据,继而为真环持有者建档、录入。 二、 纠纷处理: 1、遇持有相同足环号段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持有的足环为正规渠道导入而引发争议、纠纷的,则需要对足环、环标证进行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缴纳200元仲裁申诉费和3000元技术鉴定费(技术人员往返机票、食宿及补助等费用)。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认定为真品的足环持有者,主办单位如数退还其鉴定费;反之则充抵费用,不予退还。 2、当事双方的一方不按约定时间持足环、环标证到指定地点接受检验或拒绝支付费用的,主办单位便可判定其为仿冒足环。各竞赛举办单位均有权视情节追究其当事会员的相应责任,追溯清缴此前比赛中的奖金、奖品,撤消比赛成绩。 3、凡对竞赛主体的裁决或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信鸽协会提出复议申请。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和10000元司法鉴定费,委请权威机构对其检材进行全面的、权威的司法鉴定。经鉴定结论认定申诉方胜诉的,其申诉费、鉴定费如数退还。反之,其费用则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注:凡由市鸽会监赛的公棚遇此状况,也参照本规定执行。
天津市信鸽协会 2011年3月24日
附件:
正规足环保证书
本人郑重承诺与保证,本人所持有的 号段足环为正规渠道购入的真品足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法律纠纷与相应的败诉责任,同时支付败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会员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保证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竞赛主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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