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泗阳县大运河赛鸽驯养有限公司举办信鸽公棚比赛的批复
省社管字[2011]17号
关于同意泗阳县大运河赛鸽驯养有限公司 举办信鸽公棚比赛的批复
省信鸽协会: 你会初审上报的关于泗阳县大运河赛鸽驯养有限公司举办信鸽公棚比赛的材料收悉,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其于2011年举办第二届秋赛(总奖金292万元)。 比赛裁判员由我中心选派,监赛单位由你会指定。并请你会按《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及我省贯彻《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督促办赛单位做好竞赛组织、奖金发放等工作,确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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