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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七期国家一级信鸽裁判员培训班通知

时间:2010-08-07  来源:  作者:   发布人:22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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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鸽字〔2010〕11号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七期国家一级信鸽裁判员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
    根据中国信鸽协会关于加强全国信鸽裁判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提高我省信鸽裁判员队伍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信鸽竞赛执裁的权威性,省鸽协拟于2010年8月下旬举办国家一级信鸽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裁判员的职业道德
   (二)、公棚信鸽赛执裁;
   (三)、信鸽常规赛执裁。
    二、培训对象:
   (一)、已经取得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者,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的培训,并参加复核考试,合格者方能年审、注册。不参加复核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注销裁判资格。
   (二)、二级裁判员拟晋升一级裁判员者,培训后进行晋级考试,合格者报省体育局审批晋升国家一级信鸽裁判员。
   (三)、以市、州鸽协,驻川铁路鸽协为单位集体报名,经市级信鸽协会审查推荐的人员方可参加培训,请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推荐(具有三年以上二级裁判员经历,方可晋升一级裁判员)。请各市、州鸽协于8月20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汇总上报省鸽协。
   (四)、无法提供一级或二级裁判员证书者,需经市、州鸽协出具证明,由市、州体育(文体)局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五)、请复核裁判、晋级裁判报到时带上裁判证、身份证、《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晋级裁判需另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三、培训费用:
   (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100元/人/天(两天费用直接交给宾馆),不足部分由省鸽协补贴。
   (二)、一级裁判员复核考试每人交培训费、资料费及印章费50元;二级晋升一级每人交培训费、工本费及印章费80元。
    四、培训班开班具体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0年8月27日下午报到;28日全天培训,29日上午考试,午餐后离会。
   (二)、地点:崇州市上南街68号 崇州市人民政府招待所  宫保府宾馆
                 总台电话:028-82272282
   (三)、凭本人身份证方能入住宾馆,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带上身份证。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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