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信鸽运动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信鸽协会:
为适应信鸽运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协会基础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品正、业务精,素质高有全局视野的裁判队伍,经省体育局同意举办2010年全省信鸽运动裁判员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0年7月23日至7月25日
(二)地点:东海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
二、参加人员:
(一)由各市信鸽协会及体育行政部门推荐国家二级裁判员参加培训。其中,参加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员考试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有事业性和责任感、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
2、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信鸽竞赛中计算机的常规使用方法;
3、熟悉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具有二年以上国家二级裁判员资历,担任两次以上市级信鸽比赛裁判员或县(区)级信鸽比赛至少担任过两次以上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二)现任国家一级裁判员。
三、培训内容:
(一)鸽王赛规程及操作实践讲解
(二)中国信鸽育翔师赛绩积分考核细则
(三)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四、国家一级裁判员年检注册工作
五、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传真至浙江省信鸽协会。拟报考国家一级裁判员,需同时将《2010年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员考试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信鸽国家二级裁判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4张近期2寸照片寄浙江省信鸽协会,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考考试。
浙江省信鸽协会
联系人:何栋
电话:0571-87998151 传真:0571-85060155
地址:杭州市黄龙路5号(包玉刚游泳场内)
邮编:310007
培训地点:东海宾馆,电话:0571-85388566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23日下午5点前报到时需交验裁判员证书、身份证原件。7月25日下午离会。
六、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210元/人/天。
培训费和考务费200元/人,国家一级裁判员注册年检费20元/人。
七、培训合格者由浙江省信鸽协会发培训结业证书,国家二级裁判员考试合格者按申报、审批程序办理。
2010年6月6日
抄 报:省体育总会
主题词:信鸽、裁判员、培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