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鸽协关于评选年度竞赛优秀奖的决定
川鸽字〔2010〕4号
关于评选年度信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裁判员的决定 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 为了引导赛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我省赛鸽运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省鸽协决定开展评选2010年度信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裁判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积极组织参加中鸽协、省鸽协举办的各项比赛,参加比赛次数多,参赛鸽组织数量大; 2、本地信鸽竞赛活动丰富多彩,满足广大鸽友参赛需求; 3、赛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赛风赛纪好,全年竞赛活动无投诉; 4、组织工作严谨,安全有序,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优秀裁判员 1、品行端庄,作风正派,严肃认真,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执裁; 2、业务素质过硬,年度担任市级以上鸽协组织比赛执裁二次以上; 3、群众反映好,无投诉。 二、评选范围及申报要求: 1、优秀组织奖,在市、州、驻川铁路鸽协中评选; 2、优秀裁判员条件从严掌握,由市、州鸽协,驻川铁路鸽协负责推荐符合条件裁判员一名,不具备条件者不推荐; 3、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由市、州鸽协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以自动放弃处理; 4、由省鸽协组织综合考评、审定。 三、奖励: 获得信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裁判员的单位和个人,由省鸽协在工作年会上予以表彰。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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