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特比环规程1
北京市信鸽协会2010年 秋季550公里特比环第一场比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 1、比赛空距:550公里 河南新乡 2、比赛时间:2010年10月16日 3、售环时间:2010年1月 5 日 4、售环地点:北京市信鸽协会 5、售环数量:总计15000枚 每枚200元
二、参赛资格及要求 1、购买特比环必须持会员证,登记会员证号、姓名、鸽棚地址、坐标、手机号码备案,建立比赛数据库。否则比赛数据库无购环者相关数据,无法确认比赛成绩,责任自负。 2、鸽棚地址必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鸽棚地址、坐标必须与竞翔报名单所填写的坐标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3、参赛鸽正、副足环号码必须完整一致,电子足环与正式足环相对应。凡正、副足环和电子环外观有缺损、号码残缺或号码不一致,不得参赛。 4、验鸽日期:2010年9月18日-21日,集中到市鸽会验鸽。加盖特殊暗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5、长安街以南会员集中在9月18-19日验鸽;长安街以北会员集中在9月20-21日验鸽。验鸽时间为早8点-晚6点。
三、奖金分配方案 按10%录取名次,售环总金额的89%用于奖金分配,10%用于比赛经费和赛事发展,1%用于环保、慈善。
四、竞翔规则 1、执行北京市2010年竞赛规程通则 2、根据需要,临时增加防范措施,参赛会员必须服从执行。 3、不设伯马制。比赛当日日落结束时,有效归巢鸽不足12羽,有效归巢鸽舍不够10户,则全部成绩取消,所有上笼鸽均分奖金;若超过12羽,10户,则获奖鸽按规定领取本身相应的奖金,有效归巢鸽不足录取名额的一半,则上笼鸽(不含已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有效归巢鸽达到或超过录取名额的一半,则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
五、仲裁 本次特比环大赛,设仲裁委员会(临时机构)由五名市鸽会仲裁委员担任仲裁。按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定,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员判罚不服,可在比赛结束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
六、注意事项 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比赛无法进行,如政府禁令,运输途中车祸,失火,通讯故障,自然灾害等,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本次比赛自动取消,未归巢鸽视为正常淘汰。主办单位不负担赔偿,但可退还参赛费,若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2、本次比赛报到结束4小时候,公布本次比赛的临时成绩与《信鸽竞翔监放单》。参赛会员若有疑问请及时与鸽会联系:83102196 3、为杜绝AB环、AB棚现象,经查证有AB环行为的鸽主,列入黑名单,禁赛5年;经查证有AB棚行为的鸽主,坐标点记录在案,永远不得重新使用。
北京市信鸽协会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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