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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奖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时间:2009-09-27  来源:  作者:   发布人:14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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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鸽协会

赣体鸽[2009]11号

关于成立江西省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行业体协信鸽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江西信鸽运动的发展,提高我省赛鸽运动竞翔水平,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各地推荐和业务考核合格,领导批准,现决定成立江西省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根据《江西省信鸽协会章程》规定,委员会委员在单位代表制和业务代表制人员中产生。现将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高炮 

副主任:成纯昌

委员:邹金如    徐文伟     张伟信     邬书倩  

      朱洪玉    胡  政     蔡建鸿     肖金龙  

      江正康    熊和生     唐  龙     贾  鹏   

      张德进    钟阿四     皮金如     丁  琳   

      华平生    程旭辉     周明剑

     

                           二00九年九月二十日

 

江西省信鸽协会

赣体鸽[2009]12号

关于下发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奖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县、行业体协信鸽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信鸽运动的发展,促进我省信鸽活动的蓬勃开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安全。现将《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奖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赛补充通知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市、县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10月10日-11月10日。司放地点:由参赛单位自定,各参赛单位的竞赛规程必须于10月8日前报送省信鸽协会,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南昌市福州路28号江西省体育局体总会秘书处;邮编330006;传真:0791-6294672)

四、竞赛空距:500公里,误差不得超过±5%,各赛区必须携带GPS测量仪随鸽车到达司放点,计算成绩按司放地当天实地测量的GPS数据为准。(所带GPS测量仪必须作用良好,如有故障造成数据有误或无数据本次比赛成绩无效)

五、参赛单位按实际购足环200枚以上的单位为参赛区,组织、竞翔、运输、司放等竞赛工作。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2、大赛指挥中心设在江西省信鸽协会,联系电话:0791-6294642

成纯昌:13970250908   徐文伟:0791-2998829

3、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

4、本次比赛由裁判委员会选派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达赛区。

七、指定鸽赛

1、按规程共设20元、50元两挡,请各参赛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执行。

2、指定鸽参赛竞翔单由省鸽协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填写(省鸽协、赛区、会员各一份),所有项目如有错填、漏填,一律取消成绩。

3、在交鸽结束后,指定鸽参赛竞翔单、指定费由裁判员封存,并由省派裁判带回省鸽协。

八、注意事项

1、请各赛区严格执行《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按规定操作。

2、凡对本次比赛有异议,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口头申述不予受理,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

九、各设区的足环的预售量公告如下:

南昌市:2500枚  赣州市:1000枚  樟树市:1000枚  吉安市  800枚

九江市:500 枚  广丰县:200 枚  进贤县:200  枚  抚州市: 200枚

丰城市:200枚  鄱阳县:150枚

合计发放足环,6750枚       赠送足环1331枚,

十、奖金分配

第一名:18%,16858元; 笫二名:8.4%,7867元

第三名:4.4%,4120.87元; 笫4-10名各:1.78%,1667元

第11-20名各:1.10%,1030.元;笫21-50名各:0.49%,459.元

第51-100名各:0.26%,244.元;第101-200名各:0.18%,169元

共计,93684.87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江西省第八届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区、市、县、行业体协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1月10日

四、竞赛地点:由承办单位在竞赛期间自由选择司放点,比赛空距为500公里,允许+-5%距离误差。

五、参赛单位:以基层鸽会为单位,按购环200枚环以上为单位设立赛区,没满基本购环200枚环的单位就近赛区合并参赛。

六、参赛办法:

1.大奖赛专用环使用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2009年全国统一足环,每枚环售价20元。

    2、大赛专款专用,除足环成本1.5元外,幼鸽大奖赛每枚18.5元。以实际发售足环售价总额的25%用于裁判费、奖杯费、荣誉证书费、广告费等费用,其余75%留作大赛奖金。

    3、奖金按售环总数比例增减兑现。

    4、各赛区自行安排裁判和工作人员集鸽、运输、押车、司放,费用自理。

    5、省派裁判一切费用由省鸽协统一支出(标准另行通知)。

七、购环:

    1、拟售环总数10000枚;

    2、售环采取买5枚,奖1枚、买10枚,奖2枚、以此类推。

八、竞赛办法:

    1、大赛设指挥中心,分设宣传、组织、裁判、财务、会务等部门,保障省大赛及拍卖工作顺利进行;

2、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3、由省协会委派裁判员到各参赛单位执裁,并将成绩报表报送省鸽协统一组织核绩排名,在江西省信鸽协会网上公布,一周内无异议即生效;

4、暗章由省鸽协统一制做;

    5、省派裁判员进行赛前集训,明确执裁任务,严格执裁;

    6、各承办单位必须确保材料公正、及时、准确地汇总到省裁判组,以便尽早统计成绩,尽快发放奖金。

九、报到办法:

1、在同一次信鸽竞赛168报到中,凡错打、漏打的取消其比赛成绩。重复拔打,以正确的第一次为准;

2、比赛当天报到有效。比赛的第二天将竞赛报名表、报到顺序表、168原始资料、监放单、验棚单,电子版成绩报告表送至裁判组。

十、赛项设立及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设:单鸽赛、团体赛、指定赛。

2、奖励办法:比赛录取前200名。冠军:18%;亚军:8.5%;季军:4.5%;第4-10名各1.8%;第11-20名各1.2%;第21-50名各0.5%;第51-100名各0.28%;第101-200名各0.199%;

冠军:16858.125元;亚军:7960.78元;季军:4214.53元;第4-10名各1685.81元;第11-20名各1123.87元;第21-50名各468.28元;第51-100名各262.2元;第101-200名各186.37元;

3、、大奖另设指定赛,指定档次分别为20元、50元,参赛前购卡。奖金分配:20元、50元,二个指定档次录取前20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第4-20名:2.35%。所有指定获奖鸽颁发奖状;

4、团体赛设前十名颁发奖杯;

5、各赛区前三名获奖鸽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拍卖办法:

1、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

2、省鸽会将制作获奖鸽画册,鸽友配合提供血统书;

3、拍卖时间、地点、起拍价和拍卖方式将在网上另行公布。

十二、大赛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791-6294642、8064122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江西省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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