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通知从2009年9月7日起至10月2日前,信鸽协会所有会员信鸽一律严禁家飞、训放和比赛。原定训放,比赛时间作废。10月2日后的训放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上级通知原件如下:
廊坊市信鸽协会关于信鸽禁飞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鸽协会: 依据廊坊市体育局、体育总会(2009)60号文件精神,市信鸽协会研究决定: 一、从2009年9月7日起至10月2日前,各各县(市、区)信鸽协会所有会员信鸽一律严禁家飞、训放和比赛。如个人或协会违规放飞被相关部门查报,一律取消会员会籍、该协会任何比赛市协会不予认可。 二、各协会要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属地净空区域管理,如果会员或协会因信鸽家飞、训放和比赛导致撞击飞机事故的发生,责任自负,市信鸽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望各县(市、区)信鸽协会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做好宣传、通知到位。以保障飞机飞行安全,做到国庆阅兵空中训练和阅兵期间严格净空区域管理。 廊坊市信鸽协会 20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