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信鸽协会关于暂停报批开办公棚的通知
廊鸽(2009)2号 廊坊市信鸽协会关于暂停报批开办公棚的通知各县(市、区)信鸽协会:为推动廊坊市赛鸽公棚赛事活动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公棚赛事的管理,规范信鸽公棚竞赛审批申报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信鸽竞赛参与者的利益,提高廊坊赛鸽公棚举办公棚赛的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廊坊信鸽公棚在全国最具有诚信和知名度的品牌公棚。为此,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鸽协社体协字(200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鸽公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信鸽协会有关《公棚管理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本着"健康有序、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我市目前公棚开办的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一、 从二00九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一0年十二月底,廊坊市信鸽协会暂停报批企业和个人申请举办公棚赛。已报批的公棚按中鸽协、省协会的相关规定运营。二、 在此期间,凡未经本会报批,擅自组织经营各种形式公棚比赛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不在本会监督之列,其行为引发的后果与纠纷,责任自负。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冒用"廊坊市信鸽协会"名称、名义(包括监管、监赛)进行虚假宣传,否则,本会将在信鸽网络、杂志等相关媒体发表声明予以澄清并视情节、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三、 本会所有裁判员未经协会委派私自参与任何公棚赛裁判工作,一经查实发现,将给予最严厉的处罚。
廊坊市信鸽协会 二00九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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