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北省信鸽公棚赛裁判员派出计划有关规定
二、派出裁判员应及时与公棚取得联系,避免因天气原因公棚推迟集鸽时间。
三、派出裁判必须是国家一级裁判员,每个公棚派两名裁判员(不足部分裁判员由公棚所在地、市鸽会派出补齐),其中一名裁判员担任司放工作。
四、省派裁判员必须坚守岗位,集鸽没结束时不得离开现场,有集鸽同步打印功能必须使用,集鸽完毕不得退出本次比赛集鸽文件,即刻打印集鸽原始资料(按扫描顺序和按姓名两种集鸽资料、公布在互联网上及公棚宣传栏),打印集鸽资料一份由裁判员保管。
五、裁判员本人赛鸽在所执裁公棚参赛,不得担任裁判长工作。省鸽协派出裁判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职务,工作结束后写工作小结报省鸽协。
六、派往赛鸽公棚工作的裁判员,差旅费、补助由各公棚负担,按管理细则执行。
七、各市行政区内所有公棚,凡没有经审批及申报今年规程的赛鸽公棚赛,各协会不准派裁判员。
八、补办手续的赛鸽公棚经当地批准后封存奖金,报省鸽会登记后当地可派裁判员。
九、凡赛鸽公棚私自请外地裁判和我省裁判私自执裁的、当地鸽会将情况报省鸽会,对违反规定的赛鸽公棚、裁判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集鸽时间为比赛日前一天上午10时前,所有裁判员准时到位。
河北省信鸽协会
2008年9月15日
|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