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棚赛星级评选暂行办法
河南省公棚竞赛星级评选暂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经省鸽协批准的公棚竞赛,分秋季赛和春季赛。秋季赛指春季收鸽,秋季比赛的公棚;春季赛指秋季收鸽,下一年春季比赛的公棚竞赛。 二、评选办法 (一)星级分为三个级别,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公棚竞赛的综合质量越高。 (二)星级当年有效。秋季赛、春季赛分别为1个评选组,每年各评选1次。 (三)评选上星级的公棚竞赛,由省鸽协授予牌匾。牌匾上标明的星级用五角星表示:★★★★★表示五星级,★★★★表示四星级,★★★表示三星级。 (四)参选的公棚竞赛通过各种指标可获得积分,依据全年总积分评选相应的星级。分数越高,星级越高。总积分无上限。 秋季赛评选组、春季赛评选组分别有一个平均分,平均分=所有参选公棚总积分的和/参选公棚数量。 总积分达到平均分20%以上的被授予五星级,达到平均分10%以上—20%的被授予四星级,达到平均分0—10%的被授予三星级,低于平均分的,不能评选星级。 (五)由省鸽协负责统计积分情况,并在互联网不定期公布。 三、具体积分办法 共分收鸽、查棚、预赛、决赛四个工作阶段,每个工作阶段含有各种指标,每种指标相应有不同分数。 (一)收鸽 1.竞赛规程中标明收鸽截止日,得10分。 2.竞赛规程截止日24小时内,在互联网公布停止收鸽声明,得100分;截止日过后公布或未公布,均不得分。 3.竞赛规程截止日24小时内,在互联网公布收鸽总清单,得200分;48小时内公布,得100分;48小时以后公布或未公布,不得分。 4.实名制登记:每出现1羽非实名制扣2分。 (二)查棚 1.依据健康鸽羽数占收鸽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2.健康鸽羽数如果超出5000羽,每超出1羽扣2分。 (三)预赛 1.上笼:依据上笼鸽羽数占查棚健康鸽羽数的百分比计分,每0.1%得1分。 2.当天归巢:依据归巢羽数占上笼羽数的百分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四)决赛 1.上笼:依据上笼羽数占查棚健康鸽羽数的百分比计分,每0.1%得1分。 2.当天归巢:依据归巢羽数占上笼羽数的百分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3.第二天归巢:依据第二天归巢羽数占上笼羽数的百分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五)所有工作进行中,如有人举报公棚违反竞赛规程的行为,经省鸽协调查后如果属实,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0分-1000分不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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