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信鸽协会2008年竞翔规程
枣庄市信鸽协会2008年竞翔规程
一、主办单位:枣庄市体育总会
枣庄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
1、所有参赛鸽必须佩带市鸽会历年发放或认可的一枚全国统一足环。
2、所有幼鸽、成鸽参加全国幼鸽联赛及省体育大会赛的必须参加市赛,幼鸽参加省以上比赛的,必须同时参加全国幼鸽联赛及山东省体育大会赛。
3、参加市赛的交市鸽会竞翔报名单一份;参加国家赛的交市鸽会竞翔报名单一式三份(复写);参加全国幼鸽联赛及省体育大会赛分别交市鸽会竞翔报名单一式二份(复写),并在竞翔报名单左上角注明参赛项目。
4、10月26日苏州站比赛若苏州天气不适合放飞,则改为安庆司放。
5、春季国家赛结束后,省鸽会将组织庆奥运省赛,比赛时间地点待定。
三、奖励办法:
1、参加省赛及国家赛获得奖励的,由省鸽协发奖。
2、枣庄市信鸽协会各站获奖名次奖金分配如下:
3、市赛各站均前三名发奖杯,四至十名发奖牌,其它有奖名次发奖状。
四、训放比赛日程:
1、2008年比赛报到电话为:3319203、6091222。
2、市赛决赛站可以选择训放,决赛站参加训放的赛鸽单独装笼,不填报名单、不贴不干胶、不加盖暗章。
3、因各种不可抗力导致训放或比赛需要变更、终止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4、枣庄市信鸽协会会员对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及本竞翔规程有疑义的,请通过电话或网络质询。会员有权选择不参赛(训放),一经选择参赛(训放),便视为对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及本竞翔规程的认可,必须严格执行。
备注:
所有训放比赛均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及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
本竞翔规程解释权属枣庄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枣庄市信鸽协会通知
一、2008年会员注册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会费为30元,本年新入会的50元。
二、2009年足环预订每枚2元,3月22日截止,逾期不再办理。非预订的,每枚3元。
三、、2008年秋季特比环于3月15日停止发售,并于3月22日在各集鸽点公布售环数量及奖金分配情况。特比环当天未报满名次且报到羽数超过应取名次的50%的,则比赛结束,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特比环当天未报满名次且报到羽数未超过应取名次的50%的,则延长报到一天比赛结束,若仍无法报满名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枣庄市信鸽协会竞翔制度相应条款将做对应修改。
四、为照顾部分杂环鸽参赛,枣庄市信鸽协会曾委托金宝赛鸽俱乐部举办允许各种足环赛鸽参赛的比赛,部分鸽友因未能区分参赛资格导致成绩取消,并认为鸽会比赛参赛条件混乱,因此,枣庄市信鸽协会不再以任何形式举办非枣庄市信鸽协会发放或认可的足环的比赛。
枣庄市信鸽协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枣庄市信鸽协会2008年秋季幼鸽特比环大赛规程
一、 举办单位:枣庄市信鸽协会
二、 比赛时间:2008年10月26日与秋季全国幼鸽联赛及市赛同时举行,比赛级别为500公里。 三、 司放地点:特比环比赛司放地为苏州,若比赛日苏州天气不适合放飞,则选择安庆怀宁司放。比赛前站300公里训放(比赛)地点为南京。 四、 售环时间及价格:2008年2月5日开始发售,每枚80元。 五、 参赛方法: 1、凡2008年度注册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500公里特比环参赛鸽必须参加市赛方有特比环赛获奖资格,特比环鸽同时可以缴纳相应参赛费后参加其它各项目比赛。
六、奖励办法:
1、特比环赛按售环数量的7%确定获奖名额,采取比例奖金方式,奖金总额为特比环售环总金额的90%,鸽会留存10%作为奖杯、奖牌、足环成本及其它费用。
2、特比环赛前十名发精致奖杯,剩余名次发奖牌。各名次占奖金总额比例如下:冠军20% ;亚军15%;季军10%;4-10名均分25%;剩余获奖名次均分30%。
备注:特比环奖金专款专用,若有效报到期内未报满名次,则剩余奖金用于分配,分配方式春季竞翔会议决定后通知。
本竞翔规程解释权属枣庄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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