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贵州黔源赛鸽中心第二届168万元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黔源赛鸽中心
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公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一经报名,视参赛鸽主与主办单位合同成立。 2、参赛鸽必须是30-45天鸽龄,健康无病,佩戴2008年各地区鸽协认可的足环一枚。 3、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4、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若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声明。 5、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每羽参赛鸽收费550元。交鸽时必须交100元/羽饲养费。训放15公里(地点:云顶草原)后由小鸽协派裁判进行清点查棚,逐只逐羽登记,公棚存棚实际羽数及鸽主的参赛鸽存棚数量,(以清棚为准)清棚后10日内一次性交清剩余450元/羽参赛费用。谢绝赊欠。若在此期间尚未交清参赛费的鸽主视为弃权,其参赛鸽将由他人认购并交清所有参赛费用,其参赛鸽及所获奖金归认购者所有。 2、交鸽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至4月18(节假日不休息)。 3、收鸽地点:贵州黔源赛鸽中心(地址:花溪区黔陶乡黔陶大桥旁) 4、为了方便鸽友送鸽,中心特设以下赛鸽代收点: 贵阳市信鸽协会(贵阳市朝阳桥旁 电话:13983424580 时间:14;00-17:00) 贵阳市南明区信鸽协会(贵阳市博爱路 电话:13985552018 时间:10:00-20:00) 贵阳市贵钢花鸟市场7栋8号翰翔鸽苑 电话:13985563936 时间:9:00-17:00 5、省内各市、州、地,可由当地鸽协组织统一时间通知本中心上门收鸽。 6、外地、境外参赛鸽可直接空运到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或通过铁路运输至贵阳火车站,也可用大巴托运至贵阳市各汽车站,但必须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 7、交鸽汇款账户明细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建设银行 胡云贵 7101509980110064993 工商银行 彭建萍 9558882402010333168 中国邮政储蓄 彭建萍 607010022220161605 农业银行 胡云贵 6228481190084830213 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黔陶分理处 胡云贵 2069160001020101015417 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鸽主自行承担,汇款后请及时通知本中心查收,并将汇款单和鸽主姓名、编号传真至本中心确认。 传真电话:0851-3240051 联系人:胡云贵 13985110555 中心电话:0851-3240049 王勇 1351851433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 邮编:550027 四、比赛时间和距离: 1、预赛200公里:9月上旬(广西车河) 2、决赛450公里(±10公里):9月中旬(广西贵港) 视天气情况决定放飞时间,本中心将通过互联网和短信通知鸽主 五、参赛鸽意外损失处理: 1、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预、决赛的赛鸽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或按照鸽主意愿处理。 2、训放中发生失踪视为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严格执行“严肃、认真、准确、公正”的组织规则,由贵州省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执裁。 2、预、决赛赛鸽归巢时使用中鸽协批准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系统,自动计时,排列名次,大屏幕显示并当众公布。如遇特殊情况,扫描系统出现故障,赛鸽回归入棚电子扫描系统未进行扫描显示,可由省鸽协委派的裁判使用人工计时,不能区分的成绩,名次并列,奖金按所获名次顺序奖金相加平分。 3、预、决赛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亲临比赛现场监管执裁并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集鸽、运输、司放、成绩审定等,执行裁判工作。 4、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本次比赛自动取消,重新比赛另行通知。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比赛,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5、决赛冠军鸽归巢三日内为有效归巢时间。如名次未满,剩余奖金不包括团体奖金由所有参加决赛上笼的参赛鸽均分。团体奖奖金由所有参加决赛上笼有团体资格的参赛鸽均分。 6、训放不少于12站 七、奖励办法: 1、本届比赛设总奖金168万元。 2、预赛前三名各奖励奖杯一樽,前50名奖金分配如下:
3、决赛前十名各奖励奖杯一樽,前200名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 亚军 4、团体奖:团体奖取前6号,参赛鸽每交满10羽为一组,参赛者必须是10羽以上(含10羽)方有资格参加。训放100公里后一周内需指定。每人有两组以上团体赛资格的以A/B组区分,以此类推。以决赛有效名次(200名)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利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冠军 亚军 5、多羽奖:多羽奖取3名,参赛者必须交满20羽以上(含20羽)。以决赛冠军鸽归巢3日内为有效期。羽数多者为胜利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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