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23届信鸽品评赛规程
新疆第23届信鸽品评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2007年11月中旬 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地、州、市及有关基层信鸽协会,天宝公棚 四、竞赛项目:300公里、500公里、700公里级品评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凡在各地、州、市及有关基层信鸽协会指定的竞翔比赛中获得名次并持有获奖凭证者,均可参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每个组别雌、雄录取前10名,不足10羽(含10羽)减半录取。 (二)前三名发奖杯和证书,4—10名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交流拍卖: 1、比赛后根据实际情况将组织交流和拍卖活动,参加交流拍卖的鸽主每羽信鸽交5元方可参拍,拍卖所得的10%上缴比赛竞委会。 2、参赛鸽必备材料: (1)血统书(附足环证) (2)简介:会员姓名、所属鸽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赛鸽最好成绩(附协会证明) (3)鸽主要求起拍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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