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鸽字〔2007〕1号关于对我省信鸽公棚举办竞赛实行分级管理的意见
关于对我省信鸽公棚举办竞赛实行分级管理的意见
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
信鸽公棚是近几年信鸽竞赛市场化进程中发展起来的信鸽竞赛经营实体,对丰富赛鸽活动,推动信鸽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对这一新型赛鸽方式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公棚奖赛市场混乱,竞争无序,少数公棚见利忘义,弄虚作假,坑害参赛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信鸽爱好者很不满意。如不及时规范,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减少管理层次,强化管理责任,同时也为了发挥各级信鸽协会参与监督管理公棚奖赛的积极性,有效扼制公棚奖赛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信鸽爱好者的利益,净化公棚奖赛市场。从2007年起对我省公棚(赛鸽中心)举办信鸽奖赛,实行分级管理。
一、公棚举办信鸽奖赛必须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申报审批条件,规范运作程序,逐步建立责权清晰,利益均衡,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运作机制。
二、省鸽协对公棚竞赛进行业务指导。
(一)研究制定符合公棚竞赛规律的标准以及相关政策。
(二)对公棚竞赛裁判员进行专项培训,对裁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审批管理省级公棚竞赛,组织省级信鸽公棚比赛。
三、所在市、州鸽协对公棚举办比赛进行审批、管理与监督。
(一)审查公棚是否符合申办条件。
(二)审查公棚竞赛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三)对申办者资质进行审查,对所设奖金实施监管。
(四)督促公棚奖赛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有好的赛风赛纪。
四、县(市、区)按照市、州鸽协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能。
(一)协调有关部门把好公棚建立审批关,指导公棚建设。
(二)预审公棚申办条件,提请市、州鸽协审批。
(三)参与公棚竞赛组织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五、公棚是比赛的实际承办者,其法人是该项比赛的第一责任人,对赛事的公证性负责,对赛风赛纪和赛事的安全负责。
(一)负责集鸽以及入棚登记、饲养、训放、防疫、安全等工作。
(二)申请上级鸽协派遣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进行清棚,组织好预、决赛。
(三)奖金必须全额到位,赛后及时发放并承担比赛的经济风险。
(四)维持竞赛的良好秩序。
(五)组织好拍卖活动。
六、经过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公棚,由市、州鸽协向省鸽协推荐,经批准后升格为省鸽协批准监赛的公棚,在这类公棚中挑选承办省级公棚比赛的承办单位。符合条件者,向中鸽协推荐,升格为举办全国信鸽比赛的公棚。
七、信鸽公棚法人兼任了市、州、县鸽协负责人的,在审核、批准该公棚申办程序时,应予回避。
八、公棚竞赛实行分级管理后,公棚竞赛规范运作总体要求不变,申办资格和条件不变,所设奖金必须全额监管到位,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参赛者的合法利益。所属各市、州、县鸽协要按照各自责任,加强管理,切实肩负起管理、指导、监督、服务的职责。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二○○七年元月五日
主题词:公棚赛 分级管理 意见
抄送:省体育局 中国信鸽协会 省内各信鸽公棚(赛鸽中心)
四川省信鸽协会 2007年元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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