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浦东新区信鸽协会秋季指定环大赛竞赛规程 |
| 浦鸽协(2006)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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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浦东新区信鸽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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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上填写的鸽舍,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
| 二:司放距离及地点:正北.西北.正西抽签决定.距离600公里左右。 |
七:本次指定环决赛获奖鸽主,根据税务法规定,按比例缴个调税。 |
| 三:训放及比赛参照2007年秋季训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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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
| 决赛集鸽点:高桥、源深、云台、川沙,加盖水映章统一高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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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0元录取名次为400名; 200元(1+1)录取名次为150名; |
| 四:决赛时间:11月上旬,收费每羽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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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0元名次的奖金发放如下; (三)200元名次奖金发放如下: |
| 五:指定环大奖赛的足环定额为四千只,正足环号为160001~~164000 |
第一名 50000元人民币 第一名 20000元人民币 |
| 副足环号为0001~~4000号,报名费为每羽人民币100元正,另加0001~~ |
第二名 30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 10000元人民币 |
| 1500号,报名费每羽人民币100元正(为1+1比赛),从2007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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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15000元人民币 第三名 5000元人民币 |
| 起售,地点为新区各集鸽点,售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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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名 7000元人民币 第四~~六名 2500元人民币 |
| 六:参赛条件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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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名 5000元人民币 第七~~十名 1500元人民币 |
| 凡当年注册的浦东新区信鸽协会会员可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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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名 3000元人民币 第十一~~三十名 1000元人民币 |
| 1. 条件按照“2007年上海市信鸽协会竞赛规程”的参赛条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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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二十名 1500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五十名 800元人民币 |
| 2. 指定环大赛的足环正.副号码后四位数必须相吻合,缺一不可参加。 |
第二十一~~五十名 1200元人民币 第五十一~~一百名 500元人民币 |
| 决赛足环不得损坏,如号码残缺不齐,不得参加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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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一百名 700元人民币 第一百零一~~一百五十名 400元人民币 |
| 3. 本次指定环大赛的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参赛鸽必须在有关人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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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二百名 500元人民币 |
| 监督下办理入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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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三百名 400元人民币 |
| 4. 参加指定环大赛决赛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如亲自参加本次比赛, |
第三百零一~~四百名 300元人民币 |
| 一律不得参与司放工作,如盖密码和暗号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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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满, 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 |
| 5. 司放人员在决赛司放后三小时内不得离开司放城市, 任何人不得以 |
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
| 任何理由单独离开司放地返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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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赛鸽获得前八名者, 各颁发奖杯一座,其余获奖鸽颁发奖状。 |
| 6. 报到和验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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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规程解释权属浦东新区信鸽协会。 |
| (1).报到办法按照“2007年浦东新区信鸽协会竞赛规程“报到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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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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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比赛报到的有效时间为第一羽报到起二天内为有效时间(按 日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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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信鸽协会 |
| 日落时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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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归巢后用16820123专线电话报道,报到结束起1小时内带赛鸽 .足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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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 |
| 证会员证.刮开式暗号到浦东新区信鸽协会验鸽。如果通知上门验鸽, |
| 鸽主必须在家中,等候裁判员上门验鸽.查棚。如裁判员找不到参赛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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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或拒绝上门查棚验鸽,或发现赛鸽不在报到规定的棚内或不是竞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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