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信鸽公棚比赛裁判员的通知
相关省辖市鸽协、相关公棚:
目前,将进入公棚比赛阶段,对已按省鸽协关于省信鸽公棚竞赛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即省鸽字〔2007〕第15号文)办理的公棚,举办比赛所需的裁判员,经与相关市鸽协商量,将选调的裁判人员安排(见附表)如下,现通知你们,请及时将裁判员到达的信鸽公棚和执裁要求通知到裁判员本人。到达信鸽公棚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请裁判员直接与相关公棚联系。也请公棚主动与相关裁判员联系。
如有裁判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执裁,请由裁判所在市鸽协安排一级裁判员顶替,并及时报省鸽协备案。
江苏省信鸽协会
2007年10月18日
附表:2007年选调第一批参加公棚执裁裁判员安排表
序号 |
单 位 |
预赛 |
决 赛 |
要 求 |
时 间 |
裁 判 长 |
裁 判 员 |
1 |
常州大鹏
庄 浩
13182502093 |
|
10.28 |
李 一 跃
(南 通) |
孙习端(连云港)
薛明道(苏 州) |
一、严肃认真、公正执法。由裁判长负责公棚的竞赛工作,明确分工。指派一名裁判担任司放长,随车去司放地负责司放。
二、司放时间按公棚主规定执行,比赛距程、地点按竞赛规程执行。
三、请裁判员携带GPS测定仪,测定司放点经纬度。
四、决定日期,如遇恶劣天气,则听从公棚业主决定。
五、裁判员往返车费、食宿费由公棚承担,执裁费由省鸽协支付。
六、比赛结束由裁判长负责作裁判工作书面小结,在赛后一周交省鸽协,同时负责领取执裁费。 |
2 |
徐州博云
张 继 祥
0516-82109488 |
|
10月底 |
陈 长 安
(连云港) |
黄新才(宿 迁)
王文豪(盐 城) |
3 |
无锡双阳
杨 晓 东
13906153579 |
|
11.3 |
卢 均
(南 通) |
马发军(连云港)
韩 林(镇 江) |
4 |
徐州博采
龙 书 华
13013953070 |
|
11月上旬 |
陈 新 民
(连云港) |
陈永保(镇 江)
朱 刚(宿 迁) |
5 |
泗洪洪泽湖
阎 知 民
13905246900 |
|
11.10 |
夏 继 标
(泰 州) |
李军平(连云港)
张金大(常 州) |
6 |
铁鸽三项
王 迅
13805181686 |
|
11.18 |
严 子 林
(泰 州) |
刘祥胜(连云港)
朱本义(徐 州) |
7 |
南京五台山
曹 力 前
13805188628 |
|
11月中下旬 |
周 志 忠
(常 州) |
蔡学军(盐 城)
李建兴(无 锡) |
8 |
南京锦华
李 春 农
13805164545 |
|
11月底 |
童 振 亚
(泰 州) |
王义平(苏 州)
孙富林(南 通) |
注:按公棚拟定决赛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