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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赛鸽公棚第五届(2007年)春季竞赛规程

时间:2006-07-04  来源:  作者:   发布人:郝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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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宁夏吴忠市赛鸽公棚

第五届(春季)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吴忠市赛鸽公棚

二、           监管单位:宁夏信鸽协会 吴忠市信鸽协会

三、           比赛距离、时间:

预赛280公里     2007412日 

决赛500公里±5%2007422

四、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参赛。

2、  参赛鸽必须是2840天龄健康幼鸽,由本棚统一接种疫苗,(已接种疫苗,交鸽时请注明)不健康幼鸽或来自疫区的幼鸽拒不接收。

3、  参赛鸽必须佩戴2006年全国统一足环或本地区信鸽组织2006年足环一枚。

五、           参赛费用

1、  参赛鸽每羽收费人民币300元整,交鸽时每羽可先交100元也可一次交清。境外鸽友交纳等值外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六、           团体赛参加办法

1、  团体每10-20羽为一组,超过20羽应另行分组,即ABC、组。

2、  分组时间需在收鸽完毕起15日完成分组,分组后不得更改,不能调组。

七、           交鸽时间、地址、联系人

1、          交鸽时间:2006520日起收鸽(节假日不休息)。

2、  交鸽地址:吴忠市赛鸽公棚(吴忠市塞上明珠向北三公里处,有指示标记)。

3、  联系人:总经理 班增华 13895059288

总教练  马文轩 13309559299

        法人代表:余金 13909556116

4、  联系电话:0953-2997111 2037868

5、  开户名称:宁夏农行吴忠支行金穗办事处       收款人:余金

6、  卡号:95599 8120 00696 27417

7、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八、           奖励办法及录取名额(各项奖额均为税前奖励,即税费由鸽主自理)。

1、  预赛奖前3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其余发奖状。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至30名各1000

2、  决赛奖300名,前10各发奖杯一樽,其余发奖状

冠军10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 30000元 410名各10000元  11-20 5000  21-503000  51-1002000  101-2001500  201-3001000

3、  团体赛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决赛前300名内按鸽主划分的ABC、组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为胜。

冠军12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5000元 4-10名各2000元。

4、  本届比赛设鸽王冠军奖一名,即同一羽赛鸽在预、决赛中均进入前30名,颁发奖杯一樽,奖金6000元。如有多羽赛鸽在预、决赛中进入前30名,决赛分速高者为胜。

5、  指定鸽赛:

(1)      AB、组,A组收费每羽200元,B组为500元一把抓。

(2)      A 组奖励前10名,前3名发奖杯。奖励按总收费的比例分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5名各5%610名各3%,剩余部分作为购置奖杯等费用。

(3)      一把抓奖励为总收费的90%,发奖杯一樽,10%为组织费用。

6、设各省参赛鸽在决赛中第一名赛鸽为省赛冠军,各奖奖杯一樽(以省为单位进行排名)。

九、           竞赛办法  

1、  按照中鸽协竞赛规则和自治区鸽协有关规定,并接受自治区信鸽协会的监督。预、决赛时由自治区的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司放员进行裁判和司放工作。

2、  预、决赛前将进行5公里、10公里、三次20公里、50公里、80公里、120公里、160公里的训放。训放过程中及时提供训飞的归巢情况。

3、  如遇恶劣天气,预、决赛时间顺延,预赛成绩当日有效,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后的第二天下午19时止。在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没有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4、  预、决赛以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赛鸽归巢入棚电子扫描系统未进行扫描显示,则比赛终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赛鸽归巢期间电子扫描系统发生故障停止扫描,故障前录入名次鸽奖金按规程发放,故障后名次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均分。故障前名次鸽不参加故障后名次奖金的发放。

5、  赛鸽清棚后全部佩戴电子环,随时在网上公布赛鸽的训练情况。

十、           参赛鸽的归属

1、        决赛获奖鸽前300名由公棚统一拍卖,拍卖所得70%归鸽主,30%归公棚。未拍出的获奖鸽交50元领回,归巢鸽交30元领回。

2、  拍卖后的15日内,鸽主须将赛鸽领回,逾期不领者,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3、        参赛鸽主如在清棚前按实交鸽数交了参赛费的,参赛鸽病亡、丢失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因特殊情况不能补交的可在下届补送。

4、        清棚后20天不交参赛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公棚可接受第三人交纳参赛费,比赛成绩、奖金、拍卖收入和赛鸽均属第三人。

5、  参赛鸽在训练时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本棚不予赔偿。

十一、其它说明

1、        参赛卡要妥善保存,鸽主凭参赛卡进行查询、领奖、领鸽等事宜。

2、决赛后,鸽主必须向公棚及时提供参赛鸽的血统书,以便拍卖时向竞拍者介绍。

3、参赛鸽主可直接或通过本棚指定的委托人向银川河东机场和银川、吴忠汽车站、青铜峡火车站托运赛鸽,请提前告知本棚,航班托运赛鸽,请将航班号和货运提单号码传真给本公棚以便按时接鸽。传真号为:0953-2997111

4、决赛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棚进行发奖拍卖。

5、本规程解释权属吴忠市赛鸽公棚。

 

 

宁夏吴忠市赛鸽公棚

OO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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