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国信鸽育翔师候选人评审材料的通知
社体运协字〔2010〕89号
关于报送中国信鸽育翔师候选人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进中国信鸽育翔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信鸽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0年中国信鸽育翔师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推荐 按照《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制度》的要求,由各省级协会推荐不多于10名的高级信鸽育翔师人选。尚未建立信鸽育翔师评审委员会的省级协会,也可推荐初级或中级信鸽育翔师人选,由中国信鸽育翔师评审委员会代评。 二、材料报送 参加评选人员需认真、详实、准确填报《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省级协会审核后,于7月31日前分别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和《中华信鸽》杂志社。 中国信鸽协会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系人:朱琳艳 电 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47626 《中华信鸽》杂志社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220弄11号103-104室 邮 编:200060 联系人:俞汉勤 杨白萍 电话/传真:021-63933165 三、评选费用 参加评选人员需交纳评选费用,未评上者可退还一半费用。评选费用分别为:初级400元、中级600元、高级800元,由省级协会统一汇至《中华信鸽》杂志社: 开户名:《中华信鸽》杂志社 开户行:上海银行江宁支行 账 号:316625 - 03000659184 四、评审 召开中国信鸽育翔师评审工作会议,审核参评人选材料,研究确定参评人员级别。经评审合格者,颁发中国信鸽育翔师等级证书。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信鸽协会 育翔师 评审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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