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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信鸽运动博览会暨第九届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信鸽文化展参展须知

时间:2009-09-18  来源:  作者:廊坊展会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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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大杯·首届中国信鸽运动博览会
                          暨第九届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
                                信鸽文化展参展须知


一、日期安排
报名:9月1日-10月31日
展览:11月20日-22日
二、参展范围
参展展品须是能够反映信鸽运动发展历史,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老鸽钟"、"老足环"、"奖状"、"奖杯"等信鸽相关物品。
三、参展程序
(一)报名参展者须将签字盖章后的《参展登记表》于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至承办单位。
(二)报名截止后,组委会选定正式参展展品并通知入选参展者。
(三)入选参展者须于11月1日前将参展展品相关资料提供给承办单位,具体包括:展品介绍、历史背景、相关故事等。
(四)组委会将为参展者颁发纪念证书。
四、参展展品接收、领取及参展费用
(一)参展者须于11月18日前将参展展品交到承办单位,由专项组人员检查后接收并开具相关收据。
(二)参展者于11月21日13:00-17:30凭承办单位收据领取参展展品。
(三)参展展品运输、检验、报关等相关费用由参展者自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益民道133号信箱 
联系人:张旭        邮编:065000
电话:0316-2033363   13012001113         
传真:0316-2035883
电子信箱(E-mail):YXxinge@126.com(注意大小写)
六、参展规定
(一)参展者报送展品参展为本人自愿,且同意本参展规定。
(二)参展者必须保证参展展品所有权归本人所有,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展者自行承担。
(三)参展者必须保证提供的参展展品及相关资料真实可靠。
(四)参展者凭承办单位收据领取参展展品时须认真检查展品状况。参展展品领回后,承办单位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展会期间承办单位负责参展展品的照看及安全,因意外造成展品的损坏,承办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展会期间因承办单位疏忽造成参展展品的损坏或丢失,承办单位向参展者赔偿每件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七、本参展须知解释权归主办和承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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