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豫鸽协【2009】2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鸽协、公棚赛主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各公棚赛监赛力度,维护河南各公棚赛的良好竞赛环境,努力打造河南公棚赛品牌,现将《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星级评选暂行办法》不再执行。 附件: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2009年3月5日
附件 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经省鸽协批准的公棚竞赛的主办单位,分秋季赛和春季赛。秋季赛指春季收鸽,秋季比赛的公棚竞赛;春季赛指秋季收鸽,下一年春季比赛的公棚竞赛。 二、评选办法 (一)秋季赛、春季赛分别为1个评选组,每年各评选出该组的优秀组织奖。 (二)评选上优秀组织奖的公棚,由省鸽协授予牌匾。 (三)省鸽协根据公棚竞赛的特点制定具体积分办法,统计各公棚竞赛的积分,将各公棚竞赛全年总积分从高到低排列,评选出当年的优秀组织奖。 四、具体积分办法 共分收鸽、查棚、预赛、决赛四个工作阶段,每个工作阶段含有各种指标,每种指标相应有不同分数。 一、收鸽 (一)竞赛规程中标明收鸽期限,得20分。 (二)竞赛规程收鸽截止日24小时内,在互联网公布停止收鸽声明,得50分。在停止收鸽的声明中标明收鸽羽数,再得100分。 (三)在竞赛规程截止日24小时后公布截止收鸽声明或未公布,均不得分。 二、查棚 (一)在互联网上公布的查棚情况,符合以下条款可得不同分数,不符合不得分: 1.查棚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得50分。 2.有裁判长签字认可的查棚清单照片,得200分。 3.有裁判组的人员名单,得50分。 4.有公棚管理人员与裁判组的合影照片,得30分。 5.有工作场面照片,得20分。 (二)依据查棚羽数占该公棚鸽舍最大容鸽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查棚羽数如果超过该公棚鸽舍最大容鸽羽数的110%,每超出1羽扣1分,并不再享有比例计分。 三、预赛 (一)在互联网上公布的预赛情况,符合以下条款可得不同分数,不符合不得分: 1.预赛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得50分。 2.有公棚管理人员和集鸽裁判的合影照片,得30分。 3.有集鸽工作的场面照片,得20分。 4.清楚有效的监放单照片,得300分。 5.有司放员和司放地监放裁判的合影照片,得40分。 6.有司放地开笼放飞的场面照片,得30分。 (二)依据预赛集鸽羽数占查棚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预赛集鸽中每出现1羽非实名制登记的扣1分。 (三)依据预赛当天归巢羽数占集鸽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四、决赛 (一)在互联网上公布的决赛情况,符合以下条款可得不同分数,不符合不得分: 1.决赛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得50分。 2.有公棚管理人员和集鸽裁判的合影照片,得30分。 3.有集鸽工作的场面照片,得20分。 4.清楚有效的监放单照片,得300分。 5.有司放员和司放地监放裁判的合影照片,得40分。 6.有司放地开笼放飞的场面照片,得30分。 (二)依据决赛集鸽羽数占查棚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决赛集鸽中每出现1羽非实名制登记的扣1分。 (三)依据决赛当天归巢羽数占集鸽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四)依据两日归巢羽数占集鸽羽数的比例计分,每0.1%得1分。 五、奖励加分和违规扣分 (一)各公棚赛的主办单位在实施竞赛过程中,如果实施利于竞赛却不在具体积分条款中的行为,可享受加分奖励。 (二)各公棚赛的参赛鸽主,如发现该公棚赛的主办单位在实施竞赛过程中有违反竞赛规程的行为,可在48小时内以表述清楚的书面形式向省鸽协提出申诉,过期不再受理。省鸽协受理申诉后,经调查如果属实,将视违规情节轻重,对主办单位进行扣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当年评选资格,并在次年停止审批该公棚赛。 |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