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鸽活动中有关台湾问题的通知
社体运协字〔200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近年来,随着信鸽事业的发展和信鸽对外交流的加强,我国信鸽界在国际中的影响日益扩大。而随着台湾地区与大陆间的信鸽往来和交流活动频繁,发现个别人利用信鸽活动搞“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动。为防止在今后的信鸽活动中“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台湾问题”的发生,维护祖国团结,现将有关涉台问题明确如下: 一、加强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在开展与台湾地区信鸽往来及在参加国际信鸽活动时注意提高警惕,防止“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台湾问题在信鸽界的发生。 二、各级信鸽协会在开展信鸽对外交流时,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信鸽活动管理办法》报请中国信鸽协会批准,按照国际奥委会“奥运模式”的要求,正确使用台湾地区信鸽协会的名、旗、徽。禁止套用“CRPA”足环的台湾赛鸽参加比赛。 三、信鸽媒体应本着促进祖国统一、两岸团结出发,积极宣传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信鸽活动,防止成为某些台独分子进行祖国分裂活动的工具。 四、请将各地贯彻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和我会。 中国信鸽协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