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棚监放.监棚涉嫌的受贿罪
公棚竞翔涉嫌犯罪行为探讨之四 公棚监放.监棚涉嫌的受贿罪 近几年信鸽竞翔公棚在各地非常活跃.公棚为了显示比赛的公正,或者主管协会为了对公棚进行监管,都要有监棚、监放.监棚、监放人员是各级协会的领导、国家一级裁判、二级裁判. 中国信鸽协会,中国信鸽协会章程规定,"中国信鸽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自愿加入中国信鸽协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信鸽协会和单位组成的","中国信鸽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鸽协会和组织,须经当地社团登记部门批准" 信鸽运动裁判员,是由中国信鸽协会培训、考核、审核国家级信鸽运动裁判员.并指导地方体育部门做好等级裁判员的评定。 各级协会的领导、国家一级裁判、二级信鸽运动裁判员到竞翔公棚进行监棚、监放不管是邀请还是指派,都是在执行公务,都是在执行国家管理职能,都是在维护鸽友的合法权益,都是在维护赛鸽的比赛秩序. 在信鸽公棚监放的实践中,有的监棚、监放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公棚进行"吃"、"拿"、"卡"、"要";有的"黑棚"则主动送上大额金钱,对监棚、监放收买,以便在比赛中作弊. 笔者认为,刑法第93条中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所称的"从事公务"应当是指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的活动,具有管理性、国家代表性的特点。 在信鸽公棚监放比赛中,监棚、监放要视为"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监棚、监放在信鸽公棚比赛中收受公棚财物,为公棚作弊提供便利条件,为公棚谋取利益破,坏国家管理职能,侵害鸽友的合法权益,破坏赛鸽的比赛秩序的行为,涉嫌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数额及情节是: (一)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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