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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棚隐藏扣留鸽友的鸽子涉嫌侵占罪

时间:2008-11-29  来源:  作者:   发布人:x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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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棚竞翔涉嫌犯罪行为探讨之三

公棚隐藏扣留鸽友的鸽子涉嫌侵占罪.

    公棚作为竞翔平台,通过公棚的竞翔规程的约定, 鸽友交参赛费、饲养费,把鸽子交给公棚进行管理,参与公棚的比赛,鸽友与公棚之间形成了委托管理的关系.

    鸽子是一种特殊的物品,是需要在空中飞翔的鲜活的生命体,在饲养、训放、比赛中可能死亡、丢失.有的公棚也就是鸽友说的"黑棚",正是利用赛鸽在饲养、训放、比赛中可能死亡、丢失的特点,将预赛中有好成绩的或名人、名血的鸽子隐藏扣留,占为己有.一只鸽子的市场价值不算,就按参赛费、饲养费,一只鸽子,鸽友需要向公棚缴纳少者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或者更多. "黑棚" 隐藏扣留的鸽子的价值数额可想是巨大的.   

    "黑棚" 隐藏扣留鸽友的鸽子,据为己有的行为,严重侵害了鸽友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赛鸽的比赛秩序,触犯刑法,涉嫌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黑棚" 触犯本条,是要根据非法占为己有的他人财物----鸽子的价值"数额"大小,受到不同程度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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