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一届幼鸽"王中王"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郑州市第十一届幼鸽"王中王"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郑州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1、幼鸽"王中王"200元组57.2万元特比预赛(必须参赛、盖章)、决赛单鸽赛、指定鸽赛、团体赛和双关综合鸽王赛;2、幼鸽500元组50万元单鸽赛。 三、竞赛时间、赛向、空距: 2013年10月下旬,东南线530公里、西南线500公里;首站训放集鸽时,由上届单鸽冠军鸽主抽签决定。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鸽分别套戴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和后五位同一号码特比标识环各一枚。 (二)计划出售200元组特比环3000枚,500元组特比环1000枚(实卖700元一枚,从010001-011200止。拥有500元和200元两个组的参赛资格,成绩按组别分类核算);买5赠1,多购不限;足环售出不退,丢失或损坏不补,允许转让、馈赠,但正、副环号码必须一致,错套取消获奖资格。 (三)指定鸽赛(赛前指定): 赛前设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及5000元组(三羽为一组)、10000元组(五羽为一组)等决赛指定鸽赛,9月23日-27日指定。 (四)团体赛(限200元组):同一人(棚)名下购环10羽及以上有参赛资格,集鸽最多限10羽为一组,超过另算一组(另填一张竞翔单);以决赛录取名次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获奖羽数相同,首羽名次高者列前。 (五)双关综合鸽王赛(限200元组):以同一羽赛鸽预赛500名内和决赛获奖分速总和排名,分速最高者列前为"鸽王"。 (六)同一会员有多个鸽棚的,只允许指定一个棚参赛。 (七)严禁在赛鸽身上标注鸽主信息和给成鸽套特比环,一经发现,取消所有赛鸽参赛、获奖资格;报到、验棚时发现赛鸽涉嫌非正常归巢现象或其它问题,裁判组有权取消其成绩。 (八)比赛只限棚址在小乔以北(含小乔)的会员参赛,外省、市鸽友,可以寄养方式参赛。 五、训赛计划: 首站训放3日后发训赛计划单,预赛后6-14日内择日决赛。 六、报到办法: (一)只允许使用电子扫描鸽钟。会员赛前必须进行电子足环和电话上传检测,赛鸽归巢扫描后,限30分钟内上传(不允许持掌中宝报到),否则,取消成绩。 (二)比赛当日将对前期归巢鸽随即抽查验棚;对获奖鸽验棚时,鸽主拖延、拒绝验棚的取消成绩。 (三)按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相关规定,比赛不公布具体开笼时间。 七、录取范围: 以协会第一羽报到起24小时归巢报到有效;限时内报不满录取名额时,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均分。 八、奖励方案: (一)200元组 1、单鸽赛前10名发奖杯,录取名次鸽发奖状;前251名发奖金,奖金设置方案: 第1名50000元,2名25000元,3名15000元,4-10名各10000元,11-50名各3000元,51-300名各1000元。 2、指定鸽赛(赛前指定),协会提留10%运作及奖杯费,另90%参赛费作为奖金,取前3名,分配比例为:第1名40%,2名30%,3名20%。 3、团体赛取前5名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奖金设置为: 第1名5000元,2名4000元,3名3000元,4-5名各2000元。 4、双关综合鸽王录取前10名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奖金设置为: 第1名5000元,2名4000元,3名3000元,4-10名各2000元。 5、比赛按售环3000枚、总奖金572000元设置奖金,协会将及时公布售环情况,若多售,按1:5比例增加奖金和发奖名次(每个名次奖金为800元),最多录取500名,如有多余奖金,均摊到300名-500名。涉及税金事务由个人自理。 (二)500元组 按售完1000枚环,500000元全额设奖,如售不完,奖金及名次递减;如多售,每多售一组增加一个名次,奖金2500元。500元组售环截止到3月31日。 取前100名;前3名发奖杯,录取名次鸽发奖状;奖金设置方案: 第1名35000元,2名25000元,3名20000元,4-10名各10000元,11-50名各5000元,51-100名各3000元。 九、优胜鸽拍卖: (一)200元组、500元组,前50名必须参加拍卖,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拍卖鸽取消名次和奖金,奖金打入下届比赛。 (二)拍卖收入的70%归鸽主,30%归主、承办单位;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1-10名起拍价2000元,11-50名起拍价1000元;流拍鸽按起拍价的30%交费领取。 十、其它事项: (一)比赛由省信鸽协会商调外地裁判参加比赛的集鸽、司放和报到等裁判工作。 (二)担任司放的裁判员从出发到返回须统一行动,期间不准单独活动和打私人电话。 (三)竞翔单、选项参赛报名单由个人填写,填错被取消成绩时,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四)工作人员参赛须向裁判长报告,由裁判长选派其他二名裁判员现场办理集鸽手续。 (五)会员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比赛全过程,发现违规、作弊现象,请打举报电话:66229551。 (六)比赛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的排序为初榜,不代表最终成绩,承办单位有纠正疏漏、调整名次的权利,由此而涉及名次变动的会员有权了解原因和调阅比赛原始材料。 (七)正常天气下,比赛结果出现第1名或同一鸽主连续前几名归巢时间比以后其他参赛者的成绩提前40分钟及以上或出现异常,依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相关规定,按超常规处理,取消其成绩;组委会也有权视情对涉嫌异常赛鸽采取"验飞"等调查措施,以此作为承认或取消其成绩的依据。 为防止A-B棚作弊或非正常归巢现象,报到当日验鸽时,裁判有权结合比赛距离、归巢时间和气候条件,参考赛鸽粪便、体重、羽毛、肌肉、脂肪损耗等情况,做出取消或认可成绩的裁决;参赛者必须尊重、配合裁判工作,不得干扰、阻碍。 (八)领奖时必须出示环标证,无证取消成绩;参加团体赛的缺失任何一羽赛鸽的环标证,取消其团体成绩。 (九)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参赛者有权对竞赛中出现的有争议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申诉时须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再奖励1000元;败诉不再退款。成绩排名表公布48小时内接受申诉,逾时不予受理。 (十)比赛执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郑州市信鸽协会 2012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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