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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鸽协和飙友公棚的声明与批驳

时间:2010-12-06  来源:  作者: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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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鸽协和飙友公棚的声明与批驳

  今天,飙友公棚针对中国信鸽协会的声明发表公告,全文内容如下:

对中国信鸽协会声明的批驳

  2010年12月3日,中国信鸽协会以社体运协字(2010)171号文件声明:北京飙友国际赛鸽养殖中心(简称"飙友公棚")未经中国信鸽协会同意,擅自于11月30日集鸽,12月2日开笼,全程无任何裁判员执裁。其违反《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中国国际信鸽公棚赛、全国信鸽锦标赛暨世锦赛选拔赛竞赛规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公棚承担。

  中国信鸽协会的声明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严谨的。北京飙友国际赛鸽养殖中心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已向中国信鸽协会呈报比赛拟于11月30日集鸽,12月1日开笼比赛的安排,请求中国信鸽协会委派裁判执裁,并在网上公布集鸽、比赛日期,诚邀鸽友到场监督指导。

  三十日中午,公棚接到中国信鸽协会电话,他们告之鸽协主要领导要在上海参加会议,要求飙友公棚不要集鸽比赛。

  此次比赛没有裁判执裁的过错完全是中国信鸽协会造成,作为主办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北京飙友国际赛鸽养殖中心已决定就此事向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机关要求查明事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向全体参赛鸽友和全国信鸽爱好者声明:不再与不懂鸽、瞎指挥、不负责任的中国信鸽协会合作办赛,并追究该协会给北京飙友国际赛鸽养殖中心造成的损失。

 

  主办主和承办方双方发表声明和反声明,竟然公开打了起来,这是中国鸽界最大的新闻。笔者就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声明和批驳进行简略评论。

  • 一、 中鸽协的托词。中鸽协在声明中称"未经中国信鸽协会同意","擅自集鸽和开笼"、"违反"有关规定。事实上,承办方已经提前告知中鸽协。而中鸽协接到告知后并没有及时告知承办方,而是在告知第四天的集鸽当日中午电话通知承办方"要求不要集鸽比赛"。作为主办方,任何事情的安排在这四天中应该早已明确,这种"未经中国信鸽协会同意"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特别安排的,我们虽然不能得出结论,但从双方的声明和批驳中看,是有及时与不及时原因的。
  • 二、 主办方和承办方不配合。按照常理,举办这样的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是相互配合的。而从声明和批驳来看,双方对这样的国际大赛不仅不是积极配合,而是扯皮。
  • 三、 中鸽协的官本位思想。从批驳中看"鸽协主要领导要在上海参加会议,要求飙友公棚不要集鸽比赛"。中国国际公棚赛是中鸽协的大赛事之一,难道非要主要领导人来观看"集鸽"才算是正式集鸽吗?难道没有其它领导人可以代表吗?难道其它工作人员不能来观看集鸽吗?中鸽协那么多领导都在开会吗?难道没有主要领导人在现场裁判就不能监督集鸽了吗?这是不是说明鸽协的官本位主义呢?
  • 四、 不按赛程计划进行。本场赛事规程发布于2010年1月19日,第一关200公里赛事日期是2010年10月25日,第二关赛300公里的赛事日期是2010年11月1日,,第三关500公里赛日期是2010年11月9日。(如遇天气恶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裁判委员会议定,报中国信鸽协会批准后,赛期顺延或择期举行。)从发布规程后,想必主办方和承办方应该有个详细的计划。但从承办方公布的所有信息看,既无计划安排,也无裁判委员会议的信息。对于造成这样的后果,是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的责任。
  • 五、 声明是鼓动与煽情。中鸽协声明的中心思想是告知参赛者本场赛事"未经同意"、"擅自"和"违反相关规定"。对于参赛者来说,既然主办方承认本场赛事是不正规的比赛,这说明本场赛事虽然进行完毕但成绩无效。既然无效,那么,参赛者完全有理由要求返还参赛费。对于参赛者的正当要求,承办方能够接受吗?这分明是鼓动参赛者找公棚说理。而承办方对于这种鼓动极为反感,认为这是主办方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 六、 主办方和承办方互相推卸责任。主办方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公棚承担",承办方"主办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这种声明和反声明都不是积极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打起来了。这种相互让对方承担责任的表态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会造成双方更大的互相对垒。
  • 七、 责任的分担。主办方是主办不是挂名。承办方是承办不是主办,二者的责任是分明的。出问题后,互相全力以赴地合力为好。
  • 八、 奖金如何办?承办方承认赛事结束,并公布了成绩。既然公布了成绩,获奖者肯定是要奖金和名誉的。而主办方不承认成绩。那么,未得奖的参赛者就要找承办方说事,因为主办方不承认赛事的结果。奖金到底能否正常发放,是否公平,是否能够得到参赛者的认可?
  • 九、 主办方、承办方和参赛者三者谁能够说话算数,谁是受害者?谁是受益者?谁是造事者?
  • 十、 制定规定和执行规定者不懂赛事是真的吗?承办方批驳说"不再与不懂鸽、瞎指挥、不负责任的中国信鸽协会合作办赛"。承办方与主办方合作了二年,承办方得出如此结论,不是空穴来风,这是真的吗? 如果真的话,那全国的所有赛事与制定规定和执行规定者的中鸽协自然会分离,将会没有任何关系,将会产生严重影响。
  • 十一、 谁来买单。主办方声明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公棚承担",承办方批驳说"追究该协会给北京飙友国际赛鸽养殖中心造成的损失"。二者都让对方承担责任,到底谁来承担责任,谁来买单,鸽友们拭目以待。
  • 十二、 承办方说"向全体参赛鸽友和全国信鸽爱好者声明:不再与不懂鸽、瞎指挥、不负责任的中国信鸽协会合作办赛"。这是不是断绝一切关系呢?那《2011年中国国际信鸽公棚赛、全国信鸽锦标赛暨世锦赛选拔赛竞赛》由谁来主办和承办呢?

 

  个人看法,如有不妥,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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