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体育局文件
廊坊市体育局文件 廊坊市体育局 廊坊市体育总会 关于国庆期间严禁放飞信鸽风筝气球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体育总会、霸州体育局、市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市信鸽协会: 为避免鸟撞(或其它飞行物撞击)飞机的事故发生,确保参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阅兵式的飞机训练,表演安全顺利飞行,现按照国家阅兵指挥部(2009)46号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廊坊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请各单位在2009年10月2日前严禁放飞家鸽、信鸽、风筝、气球等飞行物体。 二、各级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做好宣传、通知到位。以保障飞机飞行安全,做到国庆阅兵空中训练和阅兵期间严格净空区域管理。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切实加强属地净空区域管理,为飞机梯队创造一个安全的飞行环境,如果人为因素导致鸟撞或其它物体撞击飞机事故的发生,将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廊坊市体育局 (公章) 廊坊市体育总会(公章) 2009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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