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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常州大鹏赛鸽公棚第三届118万元大奖赛规程

时间:2009-02-07  来源:  作者:   发布人:金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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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录取不限名额,交鸽不收饲养费)

主办单位:常州大鹏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常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必须是当年出生30-40天健康雏鸽,佩带一枚所属国家及地区承认的2009年正式足环。(一律不接收各俱乐部及各地大奖赛自制足环,望鸽友谅解。)
  3、本公棚统一施行幼鸽防疫,如鸽主自行防疫,请交鸽时说明。
二、参赛费用、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每羽收费450元人民币,其中100元为饲养费(交鸽时公棚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提供鸽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

  2、奖金分配:
预赛250公里:长江以北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6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至10名各1000元;11至100名各500元。

决赛500公里:长江以北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及精装照片一幅,51-400名均发奖状。

冠军7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4至10名各10000元。11至20名各8000元。21至50名各5000元。51至100名各2500元。101至200名各2000元。201至300名各1000元。301至400名各800元。
    团体:取N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4元;亚军2万元;季军1万元;4-N名各2000元
  
 1、①团体赛范围:只限决赛300名内获奖鸽产生。
     ②设置办法:无论交鸽羽数多少(同一鸽主可据本人意愿分成A、B、C、D组),按照同一鸽主名下入围羽数多少排列;如果羽数相同,以首羽名次靠前者为胜。
     ③录取办法:凡同一鸽主名下归巢三羽(含三羽)以上者 ,即可获团体奖,不限名额。

注:团体中同一鸽主名下,例如:江苏鸽舍-张三

江苏鸽舍-李四

公棚认可江苏鸽舍为鸽主        

 

2、综合双关王:以预、决赛分速相加,前者为胜(均在双关300名内)。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分速靠前者为胜。综合双关王:取预、决赛两关赛综合前3名,各发精致奖杯一樽。

3、按每一地区的电话区号,送鸽满80羽,设地区冠军,发精致奖杯一樽。

三、清  棚:

为切实回报广大参赛者利益,本公棚决定清棚上笼日,(鸽友可先交费再上手再入笼,但必须提前一星期通知公棚,以便登记。如交费鸽收费站未归,在预赛日退还参赛费)。其余赛鸽沪宁高速仙人山服务区训放后,由一级裁判监督清棚所剩鸽实际数量,再交纳参赛费450元。

沪宁高速仙人山服务区训放后如有丢失、死亡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任何赔偿。

无论集鸽多少,奖金如期发放。

四、交鸽时间及地点:
  1、2009年2月15日--6月30日为集鸽时间,补鸽时间为7月20日前(节假日不休息);
  2、当地鸽友可直接送往公棚,亦可每周日送至华东鸽市大鹏办公室(电话:0519-86900125),周边城市的鸽友:火车、汽车等其它运送方式,请提前通知本公棚常州地区总代理:

《晋陵鸽舍》彭加强先生,  (小灵通)0519-85290967

                         电话:0519-88109977以便准时接鸽。
  3、联系方式:
电话:0519-83463901    传真:0519-83463093 

彭加强:(小灵通)0519-85290967电话:0519-88109977
庄  浩:13685285513
汇款地址:

       农行卡号:6228 4804 1061 7714  515      收款人: 陈晓芳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训放期内(0-150公里,不少于12次训放,并及时公布)
  2、预赛:10月中旬-下旬

  3、决赛:10月下旬-11月上旬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鸽协最新《竞赛规则》,预决赛由一级裁判,现场执裁,并委派群众代表监督,并随车监放比赛全过程,本公棚给予200元监赛费。
  2、比赛如遇恶劣天气,公棚有权顺延比赛时间并及时通知鸽友并网上公布。
  3、不设伯马制,有效录取时间首羽归巢鸽至次日18时止,如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除外)。
  4、录取名次均由电子扫描为准,如发生线路故障,由现场裁判决定为准。
  5、预赛结束至决赛上笼前期间,为强化赛鸽的体能需正常家飞,此期间丢失或死亡的赛鸽均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赔偿,望广大鸽友谅解。
七、参赛获奖鸽归属:
  1、幼鸽丢失伤病、死亡公棚将及时通和鸽主补交。
  2、决赛前200名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公棚,10%留做拍卖费用,未拍出的获奖鸽,按拍卖底价的40%领回。迟归鸽凭参赛卡交50元决赛后15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将由公棚处理。
  3、拍卖日期:决赛后及时通知。拍卖地点:本公棚。
八、其它事项:
  1、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参赛奖金和拍卖奖等相关税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3、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常州大鹏赛鸽公棚。

注:决赛201-400名赛鸽,鸽友凭参赛卡交100元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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