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4日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全国各地鸽舍搜索:
搜索

兴安公棚2009年秋季竞赛规程

时间:2009-02-02  来源:  作者:   发布人:金鼎轩  
分享到:

一、 监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 主办单位:兴安赛鸽公棚
三、 参赛办法: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加。
2、 参赛信鸽必须佩带一枚2009年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统一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8-45日龄的健康幼鸽。
四、 参赛费用、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参赛鸽每羽鸽收费人民币240元,集鸽时每羽交壹佰元饲养费,上笼训放时,交齐余额,入棚即统一注射新城疫苗。
2、 每交五羽参赛鸽,可免费交一羽,集鸽羽数按1000羽计算,如超出收鸽规定羽数奖金上调。
3、 团体赛为10羽鸽一组,要交12羽,收十羽参赛费。
五、 交鸽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关店绒毛市场(信达庄园对面)
六、 交鸽时间:2009年3月15日——6月15日集鸽
七、 联系人:徐卫平
联系电话:13948891988 0482-8891988 0482-2202862
八、 比赛距离、时间、地点:
1、 预赛:300公里另定 200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看天气)
2、 决赛:500公里另定 2009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看天气)
3、 预决赛如果遇到恶劣天气,将酌情改期比赛,以维护鸽友们的利益。
九、 参赛办法:
1、 以“公平、公正、公开、诚信”为原则,严格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比赛规则。
2、 由自治区信鸽协会委派国家级裁判及鸽友代表负责预、决赛的集鸽、司放等各项规则、公正严格监督过程。
3、 本公棚采用GPS卫星测距,国内最新双踏板电子扫描系统,确保比赛公正、准确。
4、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放飞日至次日18时结束,报到期内遇有参赛鸽未归巢鸽时,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其规定的全部资金。
5、 比赛中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则以中鸽协最新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6、 清棚的信鸽训放不少于10-15次,欢迎鸽主补次,如果交鸽时间赶不上比赛时间,可做下一年度参赛名额,训放期间如有丢失视为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赔偿责任。
十、获奖鸽拍卖与归巢鸽处理
1、决赛结束后将对信鸽进行颂奖和拍卖大会,对决赛前50名获奖鸽及归巢鸽进行拍卖,拍卖所得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为拍卖费用。
2、脱拍鸽每羽交50元领回,20日内领回,过期不领者由公棚自行处理。
十一、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
1、预赛奖励前10名,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第四名——10名领取一张2009年参赛卡。
2、决赛奖励前50名
冠军3万元,亚军1.5万元,季军1万元,第四名——10名各3000元,11名——50名各1000元,50名——100名奖金各300元,100名——150名奖2010年参赛卡。
3、团体赛:按决赛成绩取最好成绩前5名排定,如组数多按A、B、C、D组排定,训放结束赛前指定分组。
4、团体赛取前三名: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欢迎广大鸽友光临指导,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