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信鸽协会竟翔赛鸽俱乐部规程
第一条:俱乐部定名为梧州市信鸽协会竟翔赛鸽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内部模式 倡导人及负责人 陈志杰 理事长 谢爱民 裁判长 李锦文(暂聘) 第三条:俱乐部性质为个人自愿参加,非赢利性的信鸽赛事组织。 第四条:俱乐部宗旨;组织和团结全市信鸽爱好者,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促进梧州市信鸽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增进与各地信鸽协会及爱好者的友谊,打造一个完善的竟翔与交流的平台,推动全民健身的赛事。 第五条:俱乐部业务范围 1:宣传信鸽活动的意义,为信鸽爱好者提供信息和技术等指导服务。 2:组织信鸽的训练和竟翔,积极参加公共社会团体有益的活动及比赛。 3:促进科学技术交流,增加信鸽爱好者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第六条:俱乐部会员属性 1:俱乐部实行个人自愿参赛制,不强制参赛,不设独立会员制,除缴纳相关参赛费用外,无须另交其它费用。 2:凡承认俱乐部制定的章程内容,手续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者,均可参加竟翔活动。 3:每站赛事全部经俱乐部集体讨论通过后,统一决定该赛事的具体内容。 第七条:俱乐部赛事经费来源 1:个人筹资或参赛者集资。 2:单位或社会公益活动赞助。 3:其它正当收入费用。 第八条:俱乐部工作原则 1:俱乐部内部不设立专职工作人员。 2:各项赛事体现公平 公开 公正 诚信的原则。 第九条:俱乐部所有赛事欢迎梧州市体育局,民政局及梧州市信鸽协会监督指导。 第十条:除上述章程内容外,其它章程制度按梧州市信鸽协会原章程中的有效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梧州市信鸽协会竟翔赛鸽俱乐部。
梧州市信鸽协会竟翔赛鸽俱乐部 2010年8月15号
|
最新发布
热门点击
|